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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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2 16:50 来源: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发布《涡阳县住建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涡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gy.gov.cn/Xxgk/)“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涡阳县住建局联系(地址:安徽省涡阳县市民服务中心3楼东南角住建局办公室303,电话:0558-2861988,邮编:2336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面完成2024年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工作中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利益切身相关的关键环节,做好城市建设、住房保障、市政管理等重点工作的政务公开工作,截至12月31日,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9条。其中包括:重点领域栏目新公开12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落实相关规定要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全面落实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严格按照办理程序公开,全年办理依申请公开20件,其中网页申请15件,信函申请5件,已全部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全面落实主动公开的要求,按照2024年政务公开要求调整主动公开目录。强化上网信息发布审核,严格落实“三级”审核制度,做到无审批不发布。杜绝涉密信息、错误信息、敏感信息上网。我局2024年度信息公开发布规范性文件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县政务公开办要求,积极配合县政府做好本单位主动公开栏目调整,精准发布各类信息,提高信息检索效率。认真完善目录内容,及时发布城市给排水、燃气、市政基础设施等相关信息,补充完善相关数据、投诉渠道等信息要素。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明确责任分工。在重点工作调度会上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有效整改问题清单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安排1名专人负责发布信息,1名人员审核发布内容。二是定期检查问题。督促提供和发布信息,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公开及时、规范。三是组织人员培训。定期开展专项培训,并积极参加全县政务公开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四是纳入年度考核。定期检查各股室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与社会评议制度,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公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8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0

0

0

0

0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0

0

0

0

0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0

0

0

0

0

0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质量进一步提高,但是也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栏目因未产生相关信息,存在部分情况说明;二是部分栏目下情况说明未整合;三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2025年,我局将继续面向全局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从以下方面改进:一是加强与县政务公开办和业务股室的沟通,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减少部门栏目出现情况说明;二是及时整合栏目下的情况说明;三是加大对信息公开的管理力度,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同时严格落实“先审后发”机制,明确审核主体和责任,严把文字关,避免错误表述上网。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常态化开展基层两化信息、企事业单位信息指导和监管工作,重点是重大项目建设、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和市政领域等栏目,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在保证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满足市民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要。同时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目录的通知》,对海特燃气公司、乐行水务公司等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监管,按期督促在政府网站及公司网站进行燃气使用和管理情况、水质检测报告、项目建设公告等政务信息公示。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4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