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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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7 11:15 来源:涡阳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涡阳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涡阳县农业农村局(网址:https://www.gy.gov.cn/XxgkContent/showList/1277/0/page_1.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涡阳县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淮中大道与向阳大道交叉口向东150米路南,电话:0558-7212267,邮编:2336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涡阳县农业农村局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认真梳理,2024年扩大一产投资我局通过加大对项目的摸排和排查力度,截至2024年底,全县一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5个,计划总投资15.95亿元,完成投资同比增长24.49%。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进行了进度更新,12月对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情况进度进行了公示,并确定培训已结束,正在安排结业考试。

2024年,我局对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的梳理,截止12月31日,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4条。其中包括:重点领域栏目新公开204条。我局每月任务发布高质量内容25条,重点领域栏目发布10条,每月任务都顺利完成。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县农业农村局共接到依申请公开办件2件,网页申请1件,信函申请1件,受理2件,办结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1.政府信息审查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办对县农业农村局公示信息进行阶段性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发局公开具办人进行审查问题的纠正,局具办人再将纠正情况上报县公开办再次复核,复核结束没有问题视为本阶段信息审查工作结束。

2.上网信息发布审核情况:县农业农村局对需要发布的信息首先经过提供信息的具办人进行审核,防止敏感信息泄露,再经过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审阅,最后经发布人检查,层层把关发布信息。

3.文件发布和解读情况:需要发布的文件首先需要具办人拟稿、分管负责人审核,主要负责人签发,最后文件打印发布,部分发布文件需要解读的再次请具办人进行解读材料起草,分管负责人修改审查,最后主要负责人确定,然后通过视频或文字形式进行解读发布。

4.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梳理情况: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4条,其中推荐重点栏目142条,在两化领域发布204条,完美完成每月工作。

5.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排查情况:在县政府公开办的指导下,我局紧跟反馈意见,100%完成错敏词问题纠正,下一步我局将举一反三,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因乡村振兴局信息平台的合并,现为共同公示群众聚焦热点信息,乡村振兴实时信息,下一步将继续提高公示力度及公示及时性,提高政府信息的透明度。

(五)监督保障

2024年根据县政府公开办工作要求,我局共发布监督保障制度4项,包括:涡阳县农业农村局责任追究制度涡阳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涡阳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统计制度涡阳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制度,并对重点公示工作进行了及时更新,在4月并参加了县公开办举办的政务公开培训会,提高了政务公开专业知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1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1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1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农业农村局在错敏词方面反馈较多,其原因有多年前公示不规范历史遗留问题,还有具办人员工作交接不清从而公示错误问题,最后,我局本身审核还有不足之处,下一步,我局将根据问题举一反三,加大审核力度,减少错敏词发生概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