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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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5 09:34 来源:涡阳县公安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涡阳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涡阳县公安局(网址:https://www.gy.gov.cn/XxgkAnnualReport/show/5796.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涡阳县公安局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雪枫路与世纪大道交叉口,电话:0558-7233620,邮编:2336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度涡阳县公安局共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发布政府信息648条,浏览量338082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98条,浏览量21059政策法规信息3条、重大决策预公开信息15条、规划计划信息3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信息3条,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信息13条、机构领导信息6条、领导活动7条、 机构设置22条、财政资金信息24条、 应急管理6条、行政权力运行信息95条、行政执法公示9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4条、招标采购信息2条、户籍管理领域信息243条、治安管理19条、新闻发布信息2条、政策解读类信息9条、互动回应信息6条、主动回应40条、监督保障信息24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收到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网页申请2件,当面申请0件,传真申请0件,信函申请1件,均作不予公开处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相关流程。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坚持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切实做到“该公开的全部公开,该保密的坚决保密”,并按照“谁制作、谁发布、谁负责”的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保证信息发布权威、及时、准确、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积极完善信息公开栏目设置,结合工作职能定期开展信息审核、发布,确保网站信息发布质量,保障群众获取信息的渠道。

(五)监督保障

加强信息发布监督审核,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落实“三审”制度,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坚决杜绝严重表述错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2024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4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84

行政强制

222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77.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以来,我局根据县政府办下发的相关工作通知要求,对照相关标准,积极完成各项任务。但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尽全面,有时更新不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广度还不够,政策解读类信息公开较少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系统化学习,应公开的尽公开,及时发布最新信息,保证时效性;加强政策类解读信息的发布,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按照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划分责任单位,限定完成日期,确保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按质完成。一是依托110宣传日组织开展主题警营开放日活动,邀请师生代表参观警营。二是依法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做好依申请答复,提升答复质量。三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协同联动,及时在县局微信微博公众号公开政务信息。四是对公开信息进行定期审查清理,开展风险排查,及时清理无效信息。五是加强户籍管理领域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每月定期及时发布户籍管理领域信息。

(二)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案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