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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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县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2 16:41 来源:涡阳县公安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涡阳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涡阳县公安局(网址:https://www.gy.gov.cn/XxgkAnnualReport/show/5796.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涡阳县公安局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雪枫路与世纪大道交叉口,电话:0558-7233620,邮编:2336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度涡阳县公安局共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发布政府信息600条,浏览量440944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151条,政策法规信息5条、重大决策预公开信息3条、规划计划信息2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信息3条,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信息18条、机构领导信息6条、领导活动3条、机构设置22条、财政资金信息26条、应急管理7条、行政权力运行信息94条、行政执法公示10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2条、招标采购信息4条、户籍管理领域信息178条、新闻发布信息2条、政策解读类信息2条、互动回应信息4条、主动回应30条、监督保障信息23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7件,其中网页申请17件,当面申请0件,传真申请0件,信函申请0件,已办结17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相关流程。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并按照“谁制作、谁发布、谁负责”的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保证信息发布权威、及时、准确、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政务公开栏目与政务新媒体协同联动,增加公众获取信息的便利性,积极拓展政务公开渠道。2025年以来,依托“涡阳警方”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平台发布原创信息490条,有效增进了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

(五)监督保障

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明确由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编辑发布工作,加强日常监督审查,确保工作严谨规范。2025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7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36

行政强制

221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4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1

 0

 0

 0

 0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1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

1

 0

 0

 0

 0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以来,我局根据县政府办下发的相关工作通知要求,对照相关标准,积极完成各项任务。但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的内容不够丰富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的信息收集和审核工作提高信心发布的及时性拓展信息公开的内容,丰富公开信息的种类和数量,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按照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划分责任单位,限定完成日期,确保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按质完成。一是依托110宣传日组织开展主题警营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代表参观警营。二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政务公开办理程序,主动沟通了解申请人真实需求,及时会商研判复杂疑难申请,法制部门审核把关,提升答复质效。三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协同联动,及时在县局微信微博公众号公开政务信息。四是对公开信息进行定期审查清理,开展风险排查,及时清理无效信息。

(二)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案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