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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县标里镇人民政府2022年
政府信息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涡阳县标里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我镇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常态化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在县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准确、及时地向社会公开政府相关信息,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高我镇行政效能。
(一)主动公开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22年,标里镇公开信息共计1491条,其中财政资金栏目、重点领域信息等领域公开900条,基层政务公开“两化”领域发布信息284条,标里镇政府信息点击量:159902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度标里镇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共计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度,标里镇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管理化,依照《条例》中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范围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审查制度,严把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关。对县政办反馈的涉密涉敏及典型错别字排查问题立行立改,避免发生舆论舆情问题和负面影响事件。在内容上,扩大公开范围,高质量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
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我镇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开展落实县政务公开办公室下发的任务,及时更新专栏专题。同时,做好日常政务公开工作动态监督,及时整改政府信息内容上出现的错误表述、信息更新不及时等现象,增强栏目信息发布的专业性,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后台运行效率。
(五)工作落实情况1.推进民生信息公开。突出公开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就业供求信息,做好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帮扶信息公开工作,提升群众有感度、满意度。2.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聚焦群众和市场主体需求,从目录编制、平台建设、工作机制等方面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明确了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定期进行督导调度,全面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和效果。3.全面提升基层“两化”水平。抓好基层“两化”新增领域标准目录指引的落实,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行定期总结评估,每月末自查一次两化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按时完成整改的问题清单。
(五)工作落实情况
1.推进民生信息公开。突出公开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就业供求信息,做好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帮扶信息公开工作,提升群众有感度、满意度。2.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聚焦群众和市场主体需求,从目录编制、平台建设、工作机制等方面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明确了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定期进行督导调度,全面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和效果。3.全面提升基层“两化”水平。抓好基层“两化”新增领域标准目录指引的落实,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行定期总结评估,每月末自查一次两化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按时完成整改的问题清单。
(六)监督保障
一是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明确政务公开分管负责人负总责,具办人具体抓,确保我镇每月政府信息发布及时、准确。
二是严格执行考核制度。对照每月县政务公开办公室下发的任务及第三方评估整改问题清单及时进行整改,整改任务分解并下发到各个站所,明确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信息给政务公开工作的具办人。因个别站所未及时提供信息导致政府信息发布不及时,进行通报批评,并将此项工作纳入镇年度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标里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镇个别部门信息对接不及时。随着具办人与镇直各部门的加强沟通,在信息提供方面,与2021年度相比,总体来说各站所、部门有较好的配合度,能够把需要公开的信息及时提供上来,但仍然存在个别部门信息对接不够及时。二、个别栏目更新质量不高,例如政策解读栏目,解读形式单一,不丰富,需要具办人和信息对接人员共同努力,提高业务能力。三、基层政务公开“两化”领域,领域发布信息质量仍然有待提高,个别栏目更新不够及时。
改进措施:一、增加政务公开工作沟通交流机会,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集中学习政府信息法定公开内容,让各个部门在对接信息时候规避不合法内容,对能够公开的信息做到对接及时、高效。二、加强具办人工作业务能力,形成日常督导工作机制,完成日常困难、突出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标里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