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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县标里镇人民政府2021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涡阳县标里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21年,标里镇公开信息1697条,点击量:262513次。其中重点栏目公开信息144条。点击量21508次。
2.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2021年,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发布,及时发布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信息及公共监管信息,公共资源交易类信息。2021年我镇重点领域信息共发布954条。
3.政策解读信息公开情况
标里镇2021年,发布解读信息12条,其中上级政策解读信息2条,本级政策解读信息6条,文字解读4条,图片解读2条,媒体解读1条,漫画解读1条。
4.回应关切信息公开情况
2021年标里镇主动做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回应,政府信息公开网共发布主动回应关切类信息12条。
5.主动公开政府会议情况
2020年标里镇公开本级政府会议12次。增加工作透明度,利于群众监督。
6.主动公开财政资金情况
2021年共财政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政府债务等信息共122条。其中发布政府债务信息20条,年度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信息3条,财政专项资金信息9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标里镇未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1年,我镇严格遵守网上信息发布审核程序,准确及时发布文件及解读情况,共发布信息1697条,均审核通过后及时发布;每月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栏目、内容进行梳理,扩大公开范围,充实公开内容;及时对县政府办公室反馈的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排查的问题均进行了及时整改,提高我镇信息发布的正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2021年,结合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确保公开目录规范、及时增添新栏目,更新专栏专题,提高更新内容标准化规范化,打造高质量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保密审查机制,提高政务公开具办人员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法律知识熟悉度。在信息发布之前,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审核后公开。保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及安全性。建立考核制度,对照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及第三方评估整改问题清单及时进行整改,对各站所进行政务公开工作评级,被评为优秀的站所进行表扬,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站所进行通报批评。严格按照责任部门拟稿、分管领导初审、党政办检查、主要领导签批、文印室发稿、党政办发布的顺序,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制发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标里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比较,2021年度发布的内容充实一些,但虽然有进步,仍有不足之处。
存在问题:一、镇直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总体来说各站所、部门有较好的配合度。个别部门信息对接不够及时,导致具办人员公开的信息不及时。二、基层政务公开“两化”领域,涉及栏目多、范围广,此领域发布信息质量不高。具办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待加强,同时各站所的信息数据不能够及时提供。
改进措施:一、加强业务学习和交流,提高具办人员政务公开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工作推进会,增强各站所主动性、参与性。二、健全完善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与各站所日常工作有效衔接,加强工作协同,进一步提高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性、高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标里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