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35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浏览次数:118 发布时间:2025-07-08 10:31 字体大小:

魏波委员:

您在县政协第十一届第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规范职业打假优化营商环境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规范职业打假人工作的关注,您提出的规范职业打假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对我们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维护市场秩序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关于综合判定职业打假行为

2024年,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处置市场监管领域恶意投诉举报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亳市监〔2024〕26号)文件,该文件对于恶意投诉举报有了明确认定:投诉举报人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通过“知假买假”,甚至“掉包”“夹带”“造假”等方式索赔理由,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的行为。我局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明确恶意投诉举报者与普通消费者维权的界限。针对以营利为目的、滥用投诉举报权、故意制造消费纠纷等恶意行为,建立“异常投诉举报”预警机制,对同一主体高频次、重复性投诉举报进行重点研判,避免因恶意投诉举报者恶意索赔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二、关于转变职业打假处理方式

一是推行“分级分类”处理机制。对恶意投诉举报者投诉举报案件,优先通过行政调解化解矛盾;对证据不足、恶意投诉等情形,依法依规终止调解并做好解释说明。二是提升投诉举报处理效率。依托12315平台大数据分析,对投诉举报线索进行智能筛查、快速分办,切实减轻企业应对负担。三是强化普法宣传。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向企业普及职业打假常见“套路”及应对措施,提升企业风险防范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三、关于督促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强化教育培训,定期组织辖区内企业开展法律法规培训,解读恶意投诉举报常见涉及的法律风险点,结合典型案例分析恶意投诉举报中暴露的企业经营漏洞,引导企业依法依规经营。

二是完善监管机制,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减少检查频次,对信用等级低、恶意投诉举报频发的企业加大检查力度,增加抽检比例和频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四、关于及时移送案件线索

我局已积极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作,探索建立恶意投诉举报典型案例会商机制,统一执法司法尺度,共享案件信息,分析监管难点,推动形成全链条、跨部门的协同治理格局,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规范性。针对涉嫌敲诈勒索、虚假诉讼等违法行为,主动联合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建立恶意投诉举报行为联合研判和处置机制,相关违法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形成对恶意投诉举报行为的有力震慑。

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