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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1003176298D/202507-00040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涡阳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公民 / 通知
名称: 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涡阳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涡政办秘〔2025〕6号
发文日期: 2025-07-28 发布日期: 2025-07-31
咨询机构: 涡阳县教育局 咨询电话: 0558-7214254
索引号: 11341621003176298D/202507-00040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涡阳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公民 / 通知
名称: 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涡阳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涡政办秘〔2025〕6号
发文日期: 2025-07-28
发布日期: 2025-07-31
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涡阳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31 16:15 信息来源:涡阳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涡阳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涡政办秘〔20256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涡阳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5728


涡阳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规程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93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细则》(皖教督〔20188号)、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的通知》(皖教基〔2017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推进区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着力解决义务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缩小城乡间、校际间差距,努力办好家门口的每所学校,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为全面建设教育强县、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积极贡献。

、工作目标

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合理化、办学条件标准化、师资配置均衡化、办学行为规范化、教育教学优质化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补齐现有义务教育发展短板,缩小校际间差距,小学和初中区域内校际间差异系数分别不大于0.500.45,区域内各学校教育资源配置、政府保障水平、教育质量进一步提升,社会满意度不断提高,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2025年通过省级评估,2026年通过国家认定。

、主要任务

(一)改善办学条件,缩小校际间办学条件差距

1.优化学校布局调整。严格落实《涡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综合考虑区域建设与发展、人口变化趋势、群众接受能力及中小学办学标准等因素,健全义务教育规划调整机制。实现学校布局合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确保学校布局适应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需要。

2.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科学规划、有序推进,通过新建、改扩建,实现标准化学校全覆盖,义务教育学校在场地、校舍建设和仪器配置上达到以下标准:占地面积小学与初中生均分别不低于22平方米、25平方米;体育活动场地面积小学与初中生均分别不低于7.5平方米、10.2平方米;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与初中生均分别达到4.5平方米、5.8平方米以上,其中:小学与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美术专用教室不小于90平方米;学校每个教室配备多媒体设施并联网,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与初中分别达到2.3间、2.4间以上,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与初中生均分别达到2000元、2500元以上。

3.加快城乡学校建设。加快城区学校建设,通过新建、改扩建,不断扩充城区学位容量,确保学位供给与城镇化进程相适应,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进一步完善镇政府所在地学校教辅用房、体育设施建设,达到标准化要求。保留必要的小规模学校,不足100名学生村校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

(二)优化师资配置,实现校际间师资优质均衡

4.强化校长教师队伍建设机制。选拔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教育管理人才。积极推进教师管校聘改革,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完善教师补充长效机制,提高教师配备率,重点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加强音、体、美、劳动等学科教师配备。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与初中分别达到4.2人、5.3人以上,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与初中均达到0.9人以上。改革用人机制,持续做好优秀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

5.建立教师培养长效机制。学校按不低于年度公用经费总额的5%安排培训经费。继续实施5年不少于360学时的教师全员培训工作,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加大骨干教师培养力度,进一步加强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工作室建设,持续优化最美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评选活动。不断增加骨干教师比例,每百名学生拥有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与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推动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全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6.完善教师奖励机制。依法保障教师待遇,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加大优秀教师的表彰奖励力度,正面选树乡村优秀教师典型,实行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政策倾斜,促进教师扎根乡村教育。

(三)提高育人质量,让学生享受公平优质教育

7.强化学生核心素养培养。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各个环节。创新德育工作的有效性、针对性和吸引力。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基地建设和管理,提高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心理辅导和行为矫正,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充分发挥社会教育资源的作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紧密配合的德育工作格局。重视校园文化建设,提升校园功能品质活力,形成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8.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把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根本任务,完善以质量为核心的义务教育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强化队伍建设、教学研究、督导评估、资源整合,建立科学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体系,组织域内学校参加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监测科目的学生学业水平要达到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对在提升义务教育教学质量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加大奖励力度,对教学质量持续下滑的学校校长给予通报、约谈和问责。

9.促进学校特色发展。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课程为载体,持续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国学经典、地方特色文化等进课程、进课堂,举办全中小学生文艺展演和校园文化节活动,树立文化自信。积极开展体育特色学校创建工作,创建一批教育理念科学、办学特色鲜明、办学成效明显、社会声誉良好的学校。

(四)实施关爱工程,保障弱势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10.做好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坚持以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保障服务体系,确保全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进一步加强留守儿童教育工作,建立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共同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体系,努力解决留守儿童思想、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

11.依法保障特殊教育。认真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切实帮助脱贫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学生、残疾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失学。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发展的整体规划之中,不断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就学保障,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接受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办法,保障残疾学生受教育权利,确保全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5%以上。

(五)规范办学行为,建立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管理机制

12.完善招生入学制度。完善义务教育学生就近、免试入学制度。根据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变化,结合学校布点建设状况,及时调整学校招生范围,定期向社会公布。学校要按照规定接收学生,不得采取或变相采取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证书作为入学的依据。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继续实施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制度,全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8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

13.严格控制学校班额。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额控制计划,有效化解“大班额”问题。所有班级学生数小学与初中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

14.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学校和教师不得利用假期、公休日、课余时间组织学生进行补课。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严格控辍保学,全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

15.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加大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强化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宿安全、卫生安全、防溺水及心理健康教育等,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加强宣传,提高全社会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重要性的认识,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关心支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良好氛围,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

(六)扩充优质资源,建立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资源共享机制

16.推进集团化办学。进一步优化集团化办学机制,推动集团化办学向农村地区延伸,推进跨区域、跨学段、跨层次集团化办学,不断扩大优质教育的覆盖面。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创建品牌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水平,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17.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开展学科教师、教育技术专业人员信息化应用能力全员培训,构建一支业务过硬的信息化教师队伍,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加强智慧校园和智慧课堂应用建设,推进优质资源共建共享,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教育差距,提升教育质量。所有学校制定章程,推动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

四、实施步骤

(一)筹备启动阶段(20256—20257月)。成立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创建路线图、时间表。召开创建动员大会,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全面启动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58月)。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责,聚焦短板,细化措施,逐项落实。适时召开推进会、调度会、现场会,攻坚克难,有效推进。

(三)自评申报阶段(20258月)。对照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细则指标,进一步开展自查自评,查漏补缺,整理台账,确保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指标全部达标。

(四)接受评估阶段(20259—10月)。9月迎接市级复核,根据督导复核反馈意见,针对问题落实整改,查漏补缺。10月迎接省级评估,根据省评估反馈意见,不断提升创建工作水平,迎接国家认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压实责任。成立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职责,对照责任清单,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采取有效措施,着力破解难题,全力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加大投入,强化落实。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优先保障教育经费,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在校学生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进一步统筹教育资源配置,及时监控义务教育学校资源配置差异情况,建立教育资源向相对薄弱学校倾斜的动态调整机制。各部门、镇(街道)和中小学要严格对标对表落实好各项具体工作。

(三)强化督导,落实整改。建立督导检查和问责机制,将年度规划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政府教育工作绩效考核,并实行动态监测,跟踪推进情况。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专项督查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针对薄弱环节和发展短板,强化工作指导,督促整改落实。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广泛宣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重要意义,动员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合力推进的局面。

 

附件1.涡阳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2.涡阳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1

 

涡阳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丰霄寒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刘   县委副书记、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燕化军 县政府副县长

  宗建鹏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马长春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县教育局局长

李心强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栗广飞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县委编办主任

   县财政局局长

魏文涛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徐化飞 县审计局局长

翟保明 县民政局局长

李东升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

郭建华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

沈爱军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王长杰 县妇女联合会主席

   县公安局副局长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黄志刚 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岳云同志兼任,负责统筹协调创建工作。此项工作完成后,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自行撤销,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涡阳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任务清单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具体要求

责任单位

A1.资源配置

B1.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

C1.小学达到4.2人以上;
C2.初中达到5.3人以上。

通过招聘新任教师、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等方式,按照国家规定的编制标准配备教师,向教师配备不足的学校倾斜。

县教育局
县人社局
县委编办

B2.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

C3.小学达到1人以上;
C4.初中达到1人以上。

通过市级、县级评选等途径进行培养。

县教育局

B3.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

C5.小学达到0.9人以上;
C6.初中达到0.9人以上。

通过加强体艺专任教师岗位招聘、县外引进、学区内体艺专任教师跨校走教、教师转岗等方式,实现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艺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0.9人的标准。

县教育局
县人社局
县委编办

B4.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

C7.小学达到4.5平方米以上;
C8.初中达到5.8平方米以上。

根据指标标准,测算资金缺口,落实相关资金并分配到各校具体落实。

县发改委
县财政局
县教育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各镇(街道)

A1.资源配置

B5.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

C9.小学达到7.5平方米以上;
C10.初中达到10.2平方米以上。

根据指标标准,测算资金缺口,落实相关资金并分配到各校具体落实。

县发改委
县财政局
县教育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各镇(街道)

B6.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

C11.小学达到2000元以上;
C12.初中达到2500元以上。

根据指标标准,测算资金缺口,落实相关资金并分配到各校具体落实。

教育局
县财政局
县发展改革委

B7.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

C13.小学达到2.3间以上;
C14.初中达到2.4间以上。

根据指标标准,测算资金缺口,落实相关资金并分配到各校具体落实。

县教育局
县财政局
县发改委

A2.政府保障程度

B8.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C15.县级政府制定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划;
C16.规划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并得到认真落实。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国办发〔201248。《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262号)等文件要求,统筹考虑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以及当地农村地理环境及交通状况、教育条件保障能力、学生家庭经济负担等因素,充分考虑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成长规律,统筹处理提升教育质量和方便学生就近上学的关系,结合我县义务教育发展现状,对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进行调整。

县教育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各镇(街道)

A2.政府保障程度

B9.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

C17.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
C18.县域内城乡教师编制标准统一;
C19.县域内城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
C20.县域内城乡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

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按《安徽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统一执行。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按照初中1:13.5、小学1:19、特殊学校1:4的标准进行配备;对规模较小的村小、教学点结合班师比核定编制数,确保每个班不少于1名、每个教学点不少于2名编制。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教〔2021710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23517号)等文件要求,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按照小学720/生、初中940/生的标准,按时、足额、统一拨付。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的功能室、教学仪器设备、图书、器材等,按《安徽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统一配备。

县教育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财政局
县人社局
县委编办

B10.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

C21.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少于96平方米;
C22.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少于90平方米。

根据指标标准,测算资金缺口,落实相关资金并分配到各校具体落实。

县发改委
县财政局
县教育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各镇(街道)

B11.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

C23.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

通过规划新建学校、改扩建学校、迁址重建学校、调整划片招生等办法,化解大规模学校问题。

县发改委
县财政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教育局
各镇(街道)

A2.政府保障程度

B12.义务教育学校班额

C24.小学所有班级学生数不超过45人;
C25.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不超过50人。

通过规范招生行为、改扩建学校、均衡办学水平、强化督查、严格奖惩等措施,完成消除超标准班额目标。

教育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发改委
县财政局
各镇(街道)

B13.村小和教学点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C26.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

全县不足100名学生的村小和教学点均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并全额拨付。

财政局
县教育局

B14.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C27.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

我县有特殊教育学校1所,生均公用经费按6000/年的标准及时足额拨付。

财政局
县教育局

B15.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保障

C28.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

建立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长效机制,按照上级薪资政策要求,及时调整教师工资标准,确保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确保教师绩效工资按标准足额发放。

县人社局
县财政局
县教育局

B16.教师培训课时

C29.教师5年继续教育培训完成率达到100%

每年采取集中+远程+校本混合式培训完成中小学教师年度专业知识和公需知识全员培训,每年总学时数不少于72学时,确保完成5360学时的培训任务。实施过程中,参训教师由所在学校负责组织按时参加年度各项培训活动,学校校长为教师培训工作第一责任人,师训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没有完成年度培训任务的教师不得晋升上一级职称,不得评优评先,不得进行岗位职务晋级聘任。学校有2人以上年度培训不合格者,校长要作出书面情况说明,必要时进行全县通报,并与学校绩效考核成绩挂钩。

县教育局
县财政局

A2.政府保障程度

B17.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配置

C30.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

县教育局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学校教职工编制,提出县域内编制动态调整方案,报县委编委研究批准后调整实施。县教育局在核定的不同类型学校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内,根据全县教职工职数核定情况,拟定具体分配意见,作为各学区(校)教师职称评审与岗位聘任的依据,报县人社部门备案后实施。

教育局
县人社局
县委编办

B18.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

C31.全县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交流轮岗常态化,建立教师交流常态机制。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教育局
县人社局

B19.义务教育专任教师持有证上岗率

C32.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

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已达到100%

教育局

B20.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就近划片入学

C33.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

我县采取全县范围内就近划片入学,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已分别达到100%95%以上。将继续按照该标准执行。

县政府办公室

县教育局
各镇(街道)

A2.政府保障程度

B21.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

C34.全县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8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

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进行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并向农村初中倾斜。

教育局

B22.留守儿童和随迁子女教育

C35.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健全,全县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

健全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实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机制化,使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健康、受教育等权益得到有效保障。重点加强能力建设,提高为农村留守儿童开展专业服务的能力。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针对随迁子女入学,采取凭监护人居住证,在居住证所属的学区(学校)入学。

民政局
县教育局
各镇(街道)

A3.教育质量

B23.初中三年巩固率

C36.全县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及以上。

进一步强化控辍保学责任落实,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建立定期排查机制,加强教育法律法规宣传;每年秋季开学前,学校逐户开展排查,全面摸清适龄义务教育儿童少年底数和入学情况。畅通与乡镇、村(社区)、家长联系渠道,建立专门台账;学校建立和完善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加强家校联系,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通过开展送教上门服务、提升学校文化内涵、开展多样化的社团活动等办法进一步增强教育凝聚力和吸引力,减少辍学率。

教育局
各镇(街道)

A3.教育质量

B24.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

C37.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

做好每年的残疾儿童少年就学摸底、排查工作,做好辖区内残疾儿童核实、登记工作。各校根据辖区内残疾儿童就学的形式、数量建立包保网络,明确责任。健全残疾儿童送教上门服务机制,把送教上门工作落到实处,完善一生一案,做到送教有记录,交流有记载,授课有内容,康复有方法,确保不漏一人。

教育局
县残联
各镇(街道)

B25.所有学校制定章程,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

C38.所有学校制定章程。

各学校根据教育形势发展要求和自身提升需要适时修改学校章程。

教育局

C39.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

依托安徽省教育管理平台,推进中小学校务、教务、师生管理发展的高效化、精细化、智慧化;依托三通两平台和智慧学校建设,打造智慧、高效的课堂教学,积极探索智慧课堂教学模式,实现智慧教学方式变革。

教育局
县财政局

B26.教师培训经费安排

C40.全县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各学校每年年初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5%的比例安排教师培训经费预算,参照县教育局制定的年度培训方案开展培训。县教育局对学校培训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督查,于年终对各校培训经费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教育局
县财政局

B27.教育信息化运用

C41.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
C42.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

逐步构建以校为本、基于课堂、应用驱动、注重创新、精准测评的教师信息素养发展新机制,采用以整校推进为目的的混合式研修新模式,通过示范项目以点带面,对全县中小学教师开展不少于60学时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通过培训基本实现三提升一全面的总体发展目标,全面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让以智慧教室为代表的教育信息化设备得到充分应用。

教育局

A3.教育质量

B28.德育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

C43.所有学校德育工作达到良好以上。

进一步推进仪式教育、纪念日、志愿服务、团队等德育教育活动。积极开展有益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科技、文化和体育等校园文化活动。办好校报、墙报、校园广播等宣传媒体,发挥校园文化的育人功能。建立健康向上的校园信息网,大力加强文明上网教育,满足学生文化娱乐的需要。把师生的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作为必修内容列入教育教学计划。

县教育局

C44.所有学校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

进一步推进校园文化建设,侧重于活动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形成优良的教风、学风。把学校建设成校园环境优美、学习氛围浓厚、内部管理高效、教学质量优秀、文化底蕴丰富、人民满意度高的学校。

B29.课程开设和教学及实践活动

C45.课程开齐开足;
C46.教学秩序规范;
C47.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

各学校科学规范设置课表,确保国家及省规定课程开设率达100%;全面配齐配足学科教师;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列入课表,常态化、规范化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将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B30.无过重课业负担

C48.无过重课业负担。

科学合理安排学生作息时间,确保学生课间和必要的课后自由活动时间,整体规划并控制各学科课后作业量。家校配合保证每天小学生10小时、初中生9小时睡眠时间。学校坚决贯彻落实中小学减负提质措施,制定减负工作方案,重点解决超标、超前、超量问题,作息时间安排科学、合理、规范,全面落实课堂教学开放制度化。县教育局对学校课业负担情况开展督查指导,切实把无课业负担、减负提质落到实处。

A3.教育质量

B31.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C61.四年级学业水平及校际差异率:
数学级、校际差异率;
体育级、校际差异率;
语文级、校际差异率;
艺术级、校际差异率;
科学级、校际差异率;
德育级、校际差异率;

C62.八年级学业水平及校际差异率:
数学级、校际差异率;
体育级、校际差异率;
语文级、校际差异率;
艺术级、校际差异率;
科学级、校际差异率;
德育级、校际差异率;
每年监测两个学科。

加大质量监测力度、引进质量监测工具,动态掌握学生学业水平和校际差异情况,监督指导学校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学生素质教育、注重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

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