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静宫街道贯彻落实“瓶改管”“气改电”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餐饮等场所“瓶改管”“气改电”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涡阳县相关工作要求,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天静宫街道实际,特制定本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推进“瓶改管”“气改电”工作,全面消除餐饮场所瓶装液化气使用安全隐患,提高燃气和电力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优化能源结构,提升街道安全生产水平。
二、实施范围
(一)“瓶改管”实施范围
具备管道天然气安装使用条件(市政燃气管道能够到达、符合管道天然气设施建设和运行安全规范)、房屋产权明晰、符合场所规划用途,尚未接通管道天然气的餐饮等场所,具体包括:
1. 街道内城市综合体、大型商超、宾馆酒店、高层建筑等按规定不得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等场所,以及不具备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储存和使用条件的餐饮等场所。
2. 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民政服务机构等相关企事业单位在本街道内的食堂,以及商业街区、大中型住宅小区底商等各类餐饮聚集区。
3. 街道内“小、散、差”类型餐饮场所,包括各类小酒店、小饭店、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大排档、沿街小门面等餐饮场所。
4. 上述区域以外,街道内其他符合管道天然气安装条件的餐饮等场所。其中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进行改造,具备条件的要应改尽改,其他按照能改则改原则积极推进。
(二)“气改电”实施范围
街道内管道天然气未覆盖区域或不具备安全用气条件,有用能需求的各类餐饮等场所;以及有意愿使用电能作为主要用能方式的各类餐饮等场所。
三、实施步骤
(一)摸排调查阶段(2025年4月底前)
1. 组织社区两委成员、街道安全办工作人员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街道内餐饮场所开展“扫街”行动。
2. 全面摸清瓶装液化石油气餐饮用户底数、分布情况,详细记录场所地址、经营业态等信息。
3. 梳理汇总可改造点位清单,明确“瓶改管”和“气改电”潜在对象,建立工作台账。
(二)试点推进阶段(2025年4月 - 2025年6月)
1. 选取街道内商业服务业集聚、人员密集区域的餐饮场所,如重点商业街区、大型住宅小区门面等,以及机关事业单位食堂作为试点。
2. 联合燃气公司、供电公司等相关单位,指导试点餐饮场所开展“瓶改管”或“气改电”改造工作。
3. 及时总结试点工作中的经验做法,针对遇到的问题制定解决方案,打造示范典型,为全面推广积累经验。
(三)全面实施阶段(2025年7月 - 2026年3月)
1. 根据摸排台账和试点经验,按照轻重缓急、难易程度,制定详细改造计划,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
2. 建立工作进度周报制度,定期向街道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及时解决改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跟踪评估阶段(2026年4月 - 2026年6月)
1. 对已完成改造的餐饮场所进行回访,检查改造效果,确保燃气或电力设施正常安全运行。
2. 持续跟踪未改造的餐饮场所,对新发现具备改造条件的及时督促改造。
3. 对整个专项行动进行全面评估总结,分析工作成效、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职责分工
(一)街道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负责统筹协调街道“瓶改管”“气改电”专项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督促各部门和社区落实工作任务。
(二)社区(村)
1. 配合街道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向辖区餐饮场所经营者普及“瓶改管”“气改电”政策和安全知识。
2. 协助开展摸底排查,及时掌握辖区餐饮场所动态信息,反馈问题线索。
3. 协调解决改造过程中涉及的邻里纠纷等问题,保障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三)街道党政和应急消防综合办公室
1. 负责对餐饮场所燃气、用电安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餐饮场所整改安全隐患。
2. 督促餐饮场所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安装必要的安全设施设备,如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漏电保护装置等。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社区(村)书记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宣传引导
通过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册、举办安全讲座、社区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瓶改管”“气改电”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安全知识,提高餐饮场所经营者的安全意识和改造积极性。
(三)严格监督考核
建立工作监督考核机制,定期对社区(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工作推进不力、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涡阳县人民政府天静宫街道办事处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