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渔函(2025)218号)和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亳农牧〔2025〕68号)文件精神,为推进我县渔业可持续发展,抓好水产品稳产保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制定《涡阳县2025年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政策实施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涡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1日
抄送:县财政局
涡阳县2025年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
业补助政策实施方案
2025年下达我县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150.87万元,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渔函[2025]218号)、《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渔业生产和渔业资源养护等工作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稳定实施支持政策、管好用好补助资金、充分发挥政策效应为主线,扎实推进渔业绿色发展,优化渔业产业结构,加强渔业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提升渔业科技水平,强化渔业资源环境养护,巩固提升渔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增强更有质量效益的渔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实施内容
主要用于补助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养殖尾水治理项目、水产生态健康养殖和设施渔业;开展渔业资源养护、鱼病和养殖水质监测;开展水产品品牌建设和推介,抓好平安渔业和应急能力建设,水产养殖重点品种药残监测和渔业生产统计调查等方面。
(一)支持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10万元)
(1)支持对象。选择一批在已发布《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所规定的养殖区内,有养殖池塘承包合同的水产养殖企业,开展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实施对象为合法注册,无不良诚信记录,具有相关能力条件的水产养殖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养殖户进行适当补助。
(2)建设内容。按照《安徽省绿色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指导性建设规范(试行)》的要求,因地制宜支持开展整形清淤、护坡道路、沟渠管道、泵房泵站、管理用房、养殖设备、电力设施等养殖池塘改造,底排吸污、曝气增氧、生态沉淀过滤、鱼菜共生等养殖尾水治理,以及水质监控和环境调控系统建设等,积极推广农业农村部推荐的引领性技术,探索应用适合本县的改造治理模式,打造一批标准化、生态化、设施化规模养殖基地,提高养殖池塘综合生产能力、资源利用效率。
(3)补助标准。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每亩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奖补1000元。用于净化的沉水、挺水、浮水植物不列入补助内容。
(二)生态健康养殖和设施渔业(129万元)
1.支持对象。择优选择一批符合养殖水域滩涂制度或完成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程序,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相关能力条件的水产养殖类企业(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优先支持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骨干基地,打造1-2个示范样板,支持实施国家或省2025年重点推广水产养殖品种和重点推广水产养殖技术的养殖主体。
2.建设内容。集约利用水域资源,加快传统落后养殖模式转型升级,因地制宜推广池塘工程化、工厂化、流水槽"跑道鱼"。圈养桶、集装箱式等设施化养殖等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模式,加强水处理装备、养殖装备、监测监控设施设备等基础建设,提升渔业生产机械化水平。要求项目主体工厂化设施养殖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
3.补助标准。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建设项目中央财政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奖补比例不超过建设内容总体造价的30%。项目主要用于基础性设施投入补助,不得用于苗种、饲料等生产性投入。
以上二项建设内容的资金可以根据具体项目的申报、实施情况相互调剂使用。
(三)支持渔业资源养护、渔政执法装备(运维)、平安渔业及应急能力建设、水产品质量监管。
1、涡阳县畜牧兽医水产发展服务中心(6.87万元),采取直接补助的方式。用于:一是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和应急能力建设管理;二是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三是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及监管能力提升;四是开展鱼病和养殖水质环境检测、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检查监测;五是渔业依法统计调查;六是保障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后的监管等管理经费。
2、涡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5万元),采取直接补助的方式。用于:渔政执法装备配备及运维。
三、项目申报程序
水产养殖主体自主申报,制作项目建设方案一式二份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签字盖章后推荐上报县畜牧兽医水产发展服务中心,县畜牧兽医水产发展服务中心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择优确定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实施单位于11月16日前完成项目建设,县畜牧兽医水产发展服务中心组织项目验收并聘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项目审计(审核),合格后按照补助标准由财政局拨付资金。
四、监管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策调整和实施主体责任,聚焦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渔业发展政策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作配合,细化实化工作任务,认真研究、统筹推进项目实施,提升政策落实的精准性、指向性和实效性。
(二)精心组织实施。明确实施内容、实施条件、补助标准、实施要求和监管措施,完成相关既定工作任务。要规范操作程序,按照“广泛宣传发动、组织项目申报、实地考察论证、择优确定主体、签订责任合同、规范项目建设、组织考核验收、实行以奖代补”等程序,推动渔业补助政策落实到位。对申报材料和相关数据严格审核保管,对项目申报实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三)强化绩效管理。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和管理要求,做好资金分配、下达和兑付,加快预算执行,严格资金监管,规范使用项目资金,渔业补助资金不得用于渔业发展和管理以外的支出。要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加强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
(四)推进政策公开。及时将中央财政政策措施和本地项目实施方案向社会发布,按规定程序做好补助对象、资金安排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五)强化工作调度。建立政策实施定期调度机制,加强分类指导和日常监督检查,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妥善处理并及时纠正项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重大事项及时上报。及时做好政策落实和项目实施总结,全面分析项目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并提出有关建议。
附件1、2025年度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附件2、2025年度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分配表
附件3、2025年度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经济科目表
附件1
2025年度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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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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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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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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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成品油价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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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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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畜牧兽医水产发展服务中心、涡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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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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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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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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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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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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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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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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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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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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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体
目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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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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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绿色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面积100亩、打造“五大行动”基地1个;保障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加快渔业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建设,开展水产品违禁药物监测,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水生野生动物、水生生物资源得到保护,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能力稳步提升,完成渔业依法统计调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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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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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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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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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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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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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出
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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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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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池塘标准化改造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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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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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行动”骨干基地打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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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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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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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基础设施和装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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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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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资源养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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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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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地水产品抽检合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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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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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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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执行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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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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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支出完成时限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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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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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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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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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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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违规违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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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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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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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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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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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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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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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抽样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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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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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5年成品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分配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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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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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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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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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养殖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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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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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完成省、市下达的100亩池塘标准化改造任务;支持水产生态健康养殖和设施渔业;支持水产种业能力建设;打造“五大行动”基地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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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县畜牧兽医水产发展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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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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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渔业水域生态环保护、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水生野生动物保护;
2、珍稀水生生物保护、渔业统计调查;
3、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及监测,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测;
4、渔业安全生产、平安渔业和应急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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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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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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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政执法装备配备及运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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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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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8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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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25年度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经济科目设置
一、渔业生产发展补助资金 139万元。
31299-其他对企业补助 139万元
二、渔业资源养护及行业管理经费 11.87万元。
1、30201-办公费:0.21万元(渔业安全生产、水产品质量监管、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等办公用品及耗材)
2、30202-印刷费:0.6万元(渔业安全生产、水产品质量、安全、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宣传资料印刷)
3、30211-差旅费:2.2万元(渔业安全生产、水产品质量监管、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渔业生产调查)
4、302-16培训费:1万元(安全生产、水产品质量及水生野生动物监管能力提升培训费;绿色健康养殖技术培训、渔船安全监管技能培训、应急演练)
5、30226-劳务费:0.96万元(2艘快艇2人看护费用及安全监管费用)
6、30227-委托业务费:1.4万元(产地水产品药残风险监测费、增殖放流公证费)
7、30239-其他交通费:0.5万元(2艘快艇养护维修费用)
8、渔政执法装备配备及运维: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