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公吉寺镇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涡阳县公吉寺镇 > 本级政府文件
索引号: 11341621003176220D/202212-00086 组配分类: 本级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涡阳县公吉寺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公告
名称: 关于印发《2023年公吉寺镇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公发〔2022〕101号
发文日期: 2022-12-29 发布日期: 2022-12-30
咨询机构: 涡阳县公吉寺镇环保站 咨询电话: 0558-7509141
有效性: 有效
索引号: 11341621003176220D/202212-00086
组配分类: 本级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涡阳县公吉寺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公告
名称: 关于印发《2023年公吉寺镇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公发〔2022〕101号
发文日期: 2022-12-29
发布日期: 2022-12-30
咨询机构: 涡阳县公吉寺镇环保站
咨询电话: 0558-7509141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2023年公吉寺镇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30 20:00 信息来源:涡阳县公吉寺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村党总支、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2023年公吉寺镇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公吉寺镇委员会

                           公吉寺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9日

 

 

2023年公吉寺镇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实施方案

为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改善空气质量,防止环境污染,切实改善我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涡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涡政〔2022〕14号,以下简称《通告》)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领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原则,深入广泛宣传发动,严格依法打击整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做到禁燃禁放宣传广播有声音、网络有点击、重点场所有《通告》、居住区有宣传牌、街道(村巷)有标语,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理解、支持禁燃禁放工作,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大盘香)行为,确保禁燃时段和区域内烟花爆竹“零燃放”,最大限度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大盘香)造成的环境污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改善我镇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由镇党委书记杜家德任组长,镇长于域任第一副组长,镇党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镇直相关单位、各村(居)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公室,王亚东任办公室主任,李科任办公室副主任,抽调专人办公。办公室负责禁燃禁放工作的日常管理,统筹谋划禁燃禁放工作相关事宜,起草相关文件,参与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对各村(居)和镇直各职能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职责分工

按照“政府领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各村(居)党总支、村(居)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的烟花爆竹(大盘香)禁止燃放工作,开展禁燃禁放的宣传教育、信息上报、配合执法等工作。协助派出所等单位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储存、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逐户开展禁燃禁放宣传,落实“红白喜事”报备制度,加强日常宣传、引导、监督,发现和劝阻违法违规燃放行为。

(二)文广站。负责组织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大盘香)宣传工作,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典型案例给予曝光。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围绕禁燃禁放工作,釆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禁燃规定。

(三)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工作,接受群众举报投诉,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电子鞭炮、电子礼炮等造成噪声污染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会同环保等部门进行处理。负责公交车、烟花爆竹运输车驾驶员、押运员的安全教育,指导督促交通运输单位加强禁止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车辆的宣传和管理,指导督促客运单位及车站落实安全措施。

(四)党政办。设立24小时禁燃禁放值班电话(0558-750

9141),接受群众举报投诉,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处置违规处置燃放行为。

(五)应急办利用宣传车沿街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及时发现并制止违规燃放行为,依法取缔流动兜售烟花爆竹摊点,在办理户外商业活动许可和店招设置技术审查时,书面告知申请人不得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对电子鞭炮、电子礼炮等造成噪声污染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会同公安、环保等部门进行查处。

(六)民政办。负责督促各村向婚丧嫁娶家庭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告知单,红白喜事活动遵守禁放通告。

(七)市所。负责公吉寺全域范围内沿街、沿线、沿路店铺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宣传管理工作,向旅馆、浴池、餐饮服务行业业主发放一封信,对其燃放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八)环保站。负责对电子鞭炮、电子礼炮等造成噪声污染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会同派出所等部门进行查处。结合大气污染防治开展禁止燃放宣传工作。加强环境监测预警与重污染天气应对,加强大气状况检测力度。

(九)中心校。负责组织、督促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开展禁止禁燃烟花爆竹(大盘香)的宣传教育。

)财政所。负责禁燃禁放经费保障工作。

十一)团委、妇联。组织志愿者宣传禁燃禁放相关规定。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2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

1.召开动员大会。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安排部署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2.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和镇直相关单位抽调精干力量,加强对禁燃禁放工作任务落实,明确时限、落实责任。建立全镇禁燃禁放工作网格化包保责任体系,实施划片包保网络,制定“禁燃包保网格图”,落实包保监管责任,做到镇干部包村(居),村(居)干部包村组、包街巷、包路段。

3.广泛宣传动员。镇禁放办要督促镇村干部签订《涡阳县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争当禁燃禁放表率。各村对辖区工商户逐户发放《致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督促商户签订《涡阳县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镇直各单位和村(居)委会结合职责分工,通过单位办事大厅、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广泛张贴发放宣传禁燃禁放通告、一封信等宣传资料。镇、村利用广播不间断开展宣传。各村(居)党员干部、禁燃禁放工作网格员、邻长、志愿者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邻长制优势为广大群众逐户发放《致全县广大群众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确保禁燃禁放宣传“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紧盯除夕、春节、元宵节等重点节点,紧盯婚丧嫁娶、开业庆典等重点活动,有针对性地下大力气开展禁燃禁放宣传活动,确保禁燃禁放宣传形成铺天盖地的声势,为实现全镇禁燃禁放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集中行动阶段(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开展集中整治。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行业管理职责,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提前消除本行业单位、企业违规燃放隐患。

1)应急办牵头对全镇烟花爆竹销售市场进行专项整治,强化源头管控,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销售行为。

2)派出所依法加强烟花爆竹运输管理,从严查处违法违规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为。

3)市场所要会同应急、公安等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流动兜售烟花爆竹摊点。

4)环保站加强大气状况监测,禁燃禁放期间每天报送天气预报、空气质量指数,并做好预警预报工作,保障大气环境。

5)各村落实红白喜事报备制度,提前掌握辖区婚丧嫁娶、开工封顶、开业庆典、居民乔迁等易发生违规燃放行为信息,提前做深入细致的工作,消除违规燃放隐患。

2.强化巡查防控。建立全镇禁燃禁放工作邻长制包保责任体系,镇干部包村(居),各村(居)干部包到村组、街巷、路段。充分发挥邻长制基层组织作用,各村(居)制定细化到村组、街巷、路段的“村()基层包保网格图”,层层压实禁燃禁放工作责任,做到责任明确,层层联动。

在除夕、春节、初三、初五、元宵节等重要时间节点,镇村包保责任人按照划分的网格,组建巡查小分队,24小时不间断宣传巡逻,及时发现、制止、查处违法违规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等各类行为,做到“巷巷有人巡查、栋栋有人守候”,确保“零燃放”。

要广泛发动党员、共青团员、机关干部、单位值班人员、单位安保人员、社区工作者、保洁员、环卫工人、交通协管员、文明劝导员、平安涡阳志愿者等组成禁燃禁放工作志愿者队伍,全员宣传巡逻。

3.严查违规燃放行为。建立“一电式”应急查处机制,广大群众和包保干部在发现违规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等行为后,拨打110指挥中心电话,指挥中心通知属地村(居)、相关执法单位,各单位协调联动,开展应急查处。同时,对第一时间举报违规燃放者,经查证属实的,给予充值100元话费的奖励。对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应迅速应对,及时查处,严厉处罚。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4月1日至4月15日)

认真总结全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大盘香)工作,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进行总结,建立完善禁燃禁放工作长效机制,巩固工作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党总支村(居)委会、镇直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织密织牢包保网络,并将本村(居)细化到街巷、路段的“村组基层包保网格图”于12月30日前报送至镇禁放办。在除夕、春节、初三、初五、元宵节等重点时段,要全员上阵、形成工作合力,采取交叉巡逻、死看硬守等方式,确保全镇内“零燃放”。

(二)加强督查巡逻。镇政府成立三个督查组,不间断地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定期通报督查结果。

(三)加强考核奖惩。严格考核问责,村民组未张贴“通告”和“一封信”未张贴到户的,扣包村组两委成员绩效工资50元,处罚村主要负责人绩效工资50元,并大会通报批评。辖区内出现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大盘香)行为的,镇督查组每发现一例,罚辖区两委成员绩效工资100元,罚村主要负责人绩效工资100元,并全镇通报批评;被县督导组每发现一例,罚辖区村主要负责人和包村两委成员各200元。情节较重的村,除按照上述罚款外,镇纪委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对禁燃禁放工作失控,造成严重影响的,对村(居)书记、相关两委成员予以免职,并依法、依规、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

1.2023年公吉寺镇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

2.2023年公吉寺镇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包保网络图


2023年公吉寺镇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2023年涡阳县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方案》(涡禁组〔202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2023年公吉寺镇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杜家德

第一副组长:于  

   长:荆    李兆林  潘春晓      

             

王亚东

    员: 高艳娣              冯四建

               史会运

                 

各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公室,王亚东任办公室主任,李科任办公室副主任,孙明为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