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镇直各单位:
现将《公吉寺镇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公吉寺镇委员会
公吉寺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5日
公吉寺镇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 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的通知》(食安委发〔2022〕7号)、《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 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 实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皖食安委〔2022〕7号)精神,按照 《中共涡阳县委办公室 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涡阳县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涡办〔2022〕53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 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和省市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地方党委和政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 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确保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
二、 主要任务
(一)实行食品安全包保责任清单制。建立健全分层分级、 层级对应的食品安全包保责任清单制度。分层是指包保干部按市、县、镇、村分为四层;分级是指按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2017)》(附件3),结合地方实际,将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划分为A、B、C、D四级。层级对应是指市领导干部包保A级主体,县领导干部包保B级主体,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包保C级主体,村(社区)干部包保D级主体。包保干部须按照对应层级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要建立《食品安全包保责任清单》(附件4)以备案备查。
1.市领导干部包保A级主体。A级主体原则上包括:特殊食 品、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企业,大型食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 餐饮企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用餐人数3000人以 上的学校食堂,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幼儿园食堂,网络食品交 易第三方平台,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连锁经营企业总部等。
2. 县领导干部包保B级主体。B级主体原则上包括:中小型 食品生产企业,中型食品销售企业、餐饮企业,用餐人数500人 以上30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用餐人数3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幼儿园食堂,大型食品仓储企业,中小型连锁经营企业总部等。
3. 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包保C级主体。C级主体原则上包括:微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小型食品销售企业、 餐饮企业、用餐人数5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用餐人数300人以下的幼儿园食堂、农贸市场等。
4.村(社区)干部包保D级主体。D级主体原则上包括:微 型食品销售企业、餐饮企业,小餐饮、食品摊贩,以及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
(二)实行食品安全包保任务清单制。建立健全“完善安全 管理体系、抓好常态化防控、强化应急处置、加强宣传和培训” 的食品安全包保任务清单制度。各级包保干部按照《食品安全包保任务清单》(附件5-7)要求,履行包保责任、挂图作战,每季度对包保主体至少开展1次督导,重要节假日、重点时段应增加督导频次。当包保主体的风险等级升高或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包保干部要靠前办公、现场督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风险防控和应对处置工作。
(三)实行食品安全包保督查清单制。建立健全镇、村二级食品安全包保督查清单制度。要相应建立督查组,按照《食 品安全包保督查清单》(附件8-9),对各地包保干部落实包保责任清单、包保任务清单的情况,尤其是对是否履职尽责、是否完成任务进行督查。根据督查结果,对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落实不到位的进行警示约谈、限期整改并视情通报。
(四)实行食品安全包保责任与任务承诺制。建立食品安全包保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制度。包保干部须同本级党委或政府、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 务承诺书》(附件10-12),明确包保主体,履职尽责,完成任务。承诺书要逐级报备。
三、 工作安排
(一)开展摸底调查(2022年11 月10日前)。组织对本行政区域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分布、规模、业态等全覆盖摸底调查并按照分级标准,划分C、D二级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协调相关部门,明确镇、村三级包保干部范围、数量。
(二)建立清单台账(2022年11 月20日前)。根据食品生 产经营主体摸底调查情况,组织建立C、D二级包保主体 台账,明确联系人;组织确定镇、村二级包保干部名单,实行台账管理。按照分层分级、层级对应要求,建立镇、村二级食品安全包保责任清单和包保任务清单。
(三)签订“承诺书”(2022年11月30日前)。组织包保 干部同本级党委政府、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
(四)建立工作档案(2022年12月10日前)。镇食安办对镇级包保干部签字确认的《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 诺书》建立电子档案,并报送县食安办。镇、村两级承诺书纸质档案由镇食安办存档备查。
(五)开展宣传培训(2022年12月30日前)。组织开展镇、 村二层包保干部培训,讲解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各
级包保任务和具体应用操作方法。
(六)注重巩固提升(长期坚持)。对推动落实末端发力终 端见效工作机制情况进行总结,通过解决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实现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常态化高效运行,风险防控更加科学精准,食品安全治理水平进一步巩固提升。
四、 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推动落实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作为党政“一把 手”工程。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具体落实方 案,明确职责任务。加强对自办宴席等风险较大领域的包保督导, 强化组织实施和指导服务,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确保有力有序完成各项任务。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村抓好统筹,坚持系统思维, 把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有机统一起来,相互衔接、贯通协同,形成完整的工作闭环。各级包保干部要主动与包保主体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以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相关人员衔接,不得以监管责任代替包保责任。镇村包保干部每年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食安办报告履职情况。如因工作调整、人事变动等原因需要更换包保干部的,须在5个工作日内重新确定包保干部,并逐级上报备案。
(三)加强督促检查。要建立督查组,通过“四不两直”等 方式,督查下级包保干部履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 整改落实,督查情况逐级上报。镇食安办会同镇纪委适时开展督查,实行月通报、季调度、半年分析及年终考核制度,推动包保任务落地落实。
(四)强化评议考核。将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纳入镇党委政府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在评议考核中适当加分鼓励;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考核扣分。
(五)严守工作纪律。镇食安办要经常性督促提醒包保 干部,严格按照任务清单开展督导,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随意加重企业负担,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 守廉政纪律,不得违规收受企业财物,接受企业宴请,力戒形式主义,杜绝层层陪同。
附件:1公吉寺镇“两个责任”落实工作制度机制
2.公吉寺镇食品企业包保干部信息统计表(C级)
3.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2017)
4. (乡级、村级)食品安全包保责任清单
5.乡级食品安全包保任务清单
6.村级食品安全包保任务清单
7.乡级食品安全包保督查清单
8. 乡级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
9.村级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
附件1
公吉寺镇“两个责任”落实工作制度机制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食安委、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两个责任”工作部署,建立科学、可操作、可量化、可考评的制度机制,推动“两个责任”在我县落地落实,制定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月通报、季调度、半年分析、年终考核、严格奖惩五项制度和数据考核评价机制。
一、五项制度
(一)月通报制度。镇食安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每月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对镇村“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包 括“一督三查五考核”指标,检查情况通报全镇。
(二)季调度制度。领导小组副组长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两个责任”落实工作调度会,及时研究解决“两个责任”落实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半年分析制度。领导小组组长每半年召开一次“两个责任”落实工作分析会,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工作差距,补足问题短板,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工作深入开展。
(四)年终考核制度。每年12月份进行年度考核。由镇食安办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每月考核情况和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形成“两个责任”落实工作综合评议考核结果,并作为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严格奖惩制度。镇食安办要向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议报告全镇“两个责任” 落实情况,并提请镇党委政府对先进的进行通报表扬和奖励,对落后的进行通报批评。
二、 数据考核评价机制
(一)考核指标。
1.一督:督承诺书签订率。签订承诺书数/包保干部总数,按照承诺书签订率依次排名。
2. 三查:查责任清单建立率、任务清单完成率、督查清单完成率。(1)责任清单建立率。建立责任清单数/包保干部总数, 按照责任清单建立率依次排名。(2)任务清单完成率。督导任务 清单完成数/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总数,按照任务清单完成率依次 排名。(3)督查清单完成率。落实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包保干部数/包保干部总数,按照督查清单完成率依次排名。
3.五考核:考核农村自办宴席管控率、“食安封签”使用率、“明厨亮灶”覆盖率、食品小作坊提升率、腌制品制作规范率。(1)农村自办宴席管控率。抽查落实自办宴席报备数/抽查自办宴席总数,按照管控率依次排名。(2)“食安封签”使用率。抽查网络订餐食品外包装粘贴“食安封签”数/抽查网络订餐食品总数,按照“食安封签”使用率依次排名。(3)“明厨亮灶”覆盖率。抽查实施“明厨亮灶”家数/抽查餐饮服务提供者总数, 按照“明厨亮灶”覆盖率依次排名。(4)食品小作坊提升率。抽查食品小作坊提升数/抽查食品小作坊总数,按照食品小作坊提 升率依次排名。(5)腌制品制作规范率。抽查腌制品制作规范数 /抽查腌制品生产者总数,按照腌制品制作规范率依次排名。以上指标根据年度食品安全工作重点适时调整。
(二)考核办法。
1.考核分值。数据考核满分100分,其中承诺书签订率10 分、责任清单建立率10分、任务清单完成率20分、督查清单完 成率10分、农村自办宴席管控率10分、“食安封签”使用率10 分、“明厨亮灶”覆盖率10分、食品小作坊提升率10分、腌制品制作规范率10分。
2.考核方式。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镇食安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等方式,每月随机从镇(街道)C级主体抽取3个样本点、D级主体抽取5个样本点, 对照“一督三查五考核”指标,对各村进行评分,并对各村每月得分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