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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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1003176642C/202304-00012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涡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部门文件】涡阳县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10项暖民心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民生办〔2023)2号
发文日期: 2023-04-18 发布日期: 2023-04-18
咨询机构: 涡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生办) 咨询电话: 0558-7231105
有效性: 有效
索引号: 11341621003176642C/202304-00012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涡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部门文件】涡阳县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10项暖民心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民生办〔2023)2号
发文日期: 2023-04-18
发布日期: 2023-04-18
咨询机构: 涡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生办)
咨询电话: 0558-7231105
有效性: 有效
【部门文件】涡阳县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10项暖民心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8 15:48 信息来源:涡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生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涡阳县10项暖民心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强化政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要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县委、县政府实施暖民心行动,是站在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造福人民群众的具体行动。各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要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各镇(街道)是暖民心行动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重要任务要亲自推动,关键环节要亲自把关,确保抓出实效。要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实施,结合实际完善具体措施,优化实施路径。要清单化闭环式推进,健全跟踪调度机制,加强目标管理,细化任务分解,强化责任落实,确保目标任务按时高质量完成。

二、注重统筹协调,加快项目实施。各项暖民心行动牵头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抓好工作统筹,加强对口指导,深入基层一线,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配合部门要对照暖民心行动责任分工,主动作为,全力支持,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各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要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安排专人,抓紧推进暖民心行动项目前期工作,制定时间节点计划,推动项目有序实施。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对适宜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要多渠道引入社会资金,形成多元化供给格局。

三、坚持监督问效,加强宣传引导。各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要完善群众评价机制,持续开展暖民心行动群众知晓度、满意度调查,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及时反映社情民意,群众评价高的推而广之,不满意的立即整改。县直有关单位要加强与人大、政协联系对接,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暖民心行动视察调研、暗访抽查,充分发挥人大、政协依法监督、民主监督作用,不断促进暖民心行动提质增效。各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把政策详细解读给群众,把成效真实展现给群众,使群众能够方便获得政策信息,全面知晓政策内容,公平享受政策红利。各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各类新媒体,全方位宣传推广,努力营造创优争先的浓厚氛围,推动各项暖民心行动取得实效。

2023年4月18日


就业促进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2023年,力争50%的城市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募集青年就业见习岗位816个左右,开发公益性岗位550个左右。举办招聘会不少于110场次。全年开展补贴性培训9450人次以上,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5750人次以上。加大政策性岗位和国有企业岗位开发,深入推进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三支一扶”等政策性岗位招录工作。

二、推进举措

(一)推进“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建设。扩大“三公里”就业圈覆盖范围,推动基层就业服务网格化管理、精准化服务、智能化共享,更多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扩大社区就业岗位供给,鼓励开发更多灵活就业、新形态就业岗位,加大社区周边个体工商户等实体岗位摸排,及时精准推送给社区居民,促进社区居民“家门口里”就业。健全完善村(社区)“一台一表一专栏”(就业服务台、岗位推荐登记表、企业招工宣传栏),持续提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

(二)促进重点群体稳定就业。开展“百万大学生兴皖”“两强一增”行动,运用市场化社会化办法增加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群体就业创业岗位供给。募集开发一批见习岗位和公益性岗位,确保有需求的未就业毕业生都能参加见习活动,确保有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都能安置公益性岗位。加强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帮扶,落实好跨省务工交通补贴政策,确保务工就业规模总体稳定。统筹做好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的就业。

(三)强化企业招工用工服务。开展“两保五对接”“三级三方服务千企”行动,落实重点用工服务“白名单”制度。落实援企稳岗政策,鼓励企业“点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培训机构“上菜”。加大对重点用工企业尤其是规上企业的包保帮扶力度,动态掌握人社政策需求和用工需求,开展精准对接服务。发挥县内、外劳务协作机制作用,常态化开展劳务对接活动。健全公共招聘网运行机制,打造求职用工“一网通”平台。引导和鼓励职业学校结业当地产业发展,合理设置高水平专业,精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四)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开展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行动,强化市场日常监管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围绕重点群体和重点行业,实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就业促就业行动。组织职业指导进校园、进社区等,开展求职能力实训试点,指导青年群体、就业困难人员等合理设定就业预期。常态化开展“四进一促”稳就业活动,组织实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行动,面向重点群体、用人单位、园区等分类宣传就业政策及服务信息。依托“三公里”就业圈、“2+N”招聘会、“就业长廊”“空中招聘”等形式和载体,促进群众就近就地就业。

三、支持政策

(一)“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奖补。对认定的“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按照不低于6000元/年标准给予奖补,用于社区就业创业服务、政策宣传及“三公里”就业圈宣传推广等。

(二)“三公里”就业圈就业补贴。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运营机构组织重点群体稳定就业、灵活就业的,根据就业人数,给予运营机构300-500元/年/人的稳定就业服务补助、100元/次/人的灵活就业服务补助。对运营机构、就业帮扶车间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根据就业人数,给予运营机构、就业帮扶车间400元/年/人的就业援助服务补助。

(三)公共招聘服务平台补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运营机构改造、维护、运营公益性公共招聘服务平台,以实现稳定就业人数为标准对运营机构进行业绩考核并给予补贴。其中,实现皖北地区劳动者转移到皖江地区稳定就业的,适当加大补贴力度。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1

推进“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力争50%的城市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

县人社局牵头,县财政局及相关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开展求职能力实训试点,实施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募集青年就业见习岗位816个以上。

县人社局牵头,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工商联及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开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开发公益性岗位550个以上。

县人社局牵头,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卫健委及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加大政策性岗位和国有企业岗位开发,深入推进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三支一扶”等政策性岗位招录工作。

县人社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及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强化企业招工用工服务,开展“两保五对接”“三级三方服务千企”行动,举办招聘会不少于110场次。

县人社局牵头,县发改委、县经信局及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6

提高技能人才供给,开展补贴性培训9450人次以上,新增技能人才3750人。

县人社局负责


“新徽菜·名徽厨”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2023年,开发特色徽菜品种专项标准不少于1项。开展徽菜师傅技能培训不少于400人次,其中新增徽菜师傅不少于200。推动构建技能培训有平台、创业街区有人气、名厨名店有特色的餐饮产业格局。

二、推进举措

(一)完善优化培训项目。结合群众意愿和餐饮产业布局,对标徽菜师傅专项能力标准开发,在现有徽菜师傅培训项目的基础上,优化徽菜师傅培训项目,新增徽菜师傅培训项目原则上具备开发为专项能力标准的条件。

(二)动态更新承训单位。结合学员满意度,评估培训组织实施绩效,在现有定点培训单位组训基础上,动态更新承训单位并及时认定发布,更新后的承训单位及时上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不断提升培训承载能力和培训质量。

(三)不断扩大队伍规模。鼓励徽菜师傅申报参加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等烹饪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按规定兑现技能提升补贴。常态化开展“名徽厨”评选及烹饪类职业技能竞赛,持续推进“‘新徽菜·名徽厨’进基层”活动,按规定给予相关奖补。

(四)加强就业创业服务。常态化开展“2+N”就业人才招聘,强化徽菜师傅创业企业用工服务。加大对徽菜师傅创业企业扶持力度,加强“一条龙”孵化培育服务。依据省级徽菜师傅创业街区等级评定标准及奖补办法,新建、改(扩)建或共建一批特色突出、设施齐全的徽菜师傅创业街区,按照规定对创业带动就业效果好、群众满意度高的创业街区予以奖补。

(五)打造徽菜文化品牌。总结推广知名品牌餐饮产业发展经验,构建徽菜餐饮产业标准化体系,培育徽菜龙头企业。鼓励徽菜美食企业开设连锁店、加盟店。发挥涡籍行业协会商会作用,挖掘推广我县乡村本土特色菜式、特色宴,吸引涡籍外出务工人员回涡学技、回乡创业,鼓励徽菜师傅出涡就业、技能兴业。

三、支持政策

(一)落实培训补贴。就业重点群体参加徽菜师傅培训并合格的,课时要求和补贴标准按照《关于发布全省徽菜师傅培训项目名录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89号)执行;参加就业技能培训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培训并合格的,课时要求和补贴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就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目录及补贴标准(2022版)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81号)执行;符合条件的发放生活补助。根据餐饮企业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合格人数,给予企业800元/人培训补贴;开展在职徽菜师傅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照不同职业技能等级给予最高5000元/人培训补贴。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支持企业、行业协会等开发或参与开发特色徽菜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标准。

(二)强化创业帮扶。徽菜美食企业开设连锁店、加盟店,按规定给予创业就业补贴。对管理规范、服务良好、场租优惠多、带动就业明显的徽菜创业街区,给予3年孵化基地补贴。为重点就业群体创办徽菜创业项目,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对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对于回乡开办农家乐、小餐馆的农民工,按规定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助力品牌培育。县评选认定的“名徽厨”积极向省市推荐。被省级评选认定的“名徽厨”,将给予3万元/人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对举办名特小吃文化展示交流活动、徽菜师傅专项技能竞赛给予适当补助。对初次参加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按规定给予实施评价的承训单位或委托的评价机构技能等级评价定额补贴。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1

开展徽菜师傅技能培训、技能标准体系拟定申报、技能等级评价、专项职业技能竞赛和就业创业服务,开发徽菜专项职业能力标准不低于1项;开展徽菜师傅技能培训不少于400人次,其中新增徽菜师傅200人;

县人社局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持续开展特色美食、特色美食街区、特色美食村宣传推广。举办“新徽菜 名徽厨”暖民心特色名吃评选展示活动,打造“涡阳味道美食游”精品旅游线路,打造1个特色美食村。

县文旅体局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推动徽菜企业连锁经营, 新增徽菜连锁企业每年不少于1家,新增徽菜餐饮连锁店每年不少于3家。

商务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老年助餐服务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2023年,巩固提升已建成的73个老年食堂(助餐点)服务质量。考虑老龄化进程和助餐需求增加,新增城乡老年食堂(助餐点)不少于 38个,其中:城市老年食堂(助餐点)11个,农村老年食堂(助餐点)27个。

二、推进举措

(一)盘活存量资源。整合利用现有养老服务三级中心、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办养老机构、特困供养机构(敬老院)等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具备条件的开辟独立老年助餐服务场所,不具备条件的设立相对独立出入口和助餐区域。

(二)发挥市场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大中型餐饮企业运营老年食堂(助餐点)。支持大型连锁化餐饮企业利用社区门店开设老年餐桌。支持老年食堂(助餐点)在满足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基础上,面向周边居民提供就餐服务。

(三)多元参与分担。鼓励公益慈善组织开设老年食堂(助餐点),引导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冠名捐助老年助餐服务,符合条件的享受税前扣除政策。支持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与社区联建老年食堂(助餐点)。

(四)优化就餐流程。完善规范老年助餐服务信息系统。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化结算系统,提高“刷脸支付”“刷卡就餐”效率。不断满足老年人就餐服务需求。探索创新支付方式,避免出现老年人排队登记就餐。

(五)加强日常监管。各级民政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消防安全部门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查,督促老年食堂(助餐点)落实老年助餐服务食品安全、场所建设等工作指引和“六公示”制度,定期向社会通报监督管理情况。

三、支持政策

(一)完善设施配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政局等部门要将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布局纳入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严格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要求,开展城镇配套养老服务设施专项治理。

(二)强化资金支持。新建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省级原则上按照10万元、3万元标准予以一次性建设补助,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分担。其他相关政策补贴标准按照《关于印发〈涡阳县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等“暖民心行动方案”的通知》(涡办〔2022〕31号)执行。

(三)落实减免优惠。对符合条件的老年食堂(助餐点)落实税费减免政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无偿用于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在社区提供老年助餐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享受居民价格。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对承租其房产开展老年助餐服务的主体给予租金减免。倡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居民提供自有用房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并给予租金优惠。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1

统筹规划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布局

民政牵头,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建设老年食堂(助餐点)

民政牵头,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培育助餐服务品牌,全县培育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品牌1家以上。

民政牵头、县商务局配合

4

加强老年助餐服务日常监管定期向社会通报督管理情况

民政牵头,县市场局、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5

统筹做好资金保障支持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建设、运营根据老年人经济困难程度适当给予就餐补助

民政牵头,县财政局、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6

对符合条件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落实税费减免扶持政策

税务局、财政民政按职责分工负责

7

落实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享受居民价格政策

发改委牵头,县财政局、县民政局、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3年老年食堂(助餐点)任务分配表

序号

镇(街道)名称

农村老年食堂(助餐点)数

城市老年食堂(助餐点)数

合计

1

城关街道

0

2

2

2

星园街道

0

6

6

3

天静宫

0

3

3

4

西阳镇

2

0

2

5

涡南镇

2

0

2

6

楚店镇

2

0

2

7

高公镇

1

0

1

8

高炉镇

2

0

2

9

曹市镇

1

0

1

10

青疃镇

1

0

1

11

石弓镇

1

0

1

12

龙山镇

1

0

1

13

义门镇

1

0

1

14

新兴镇

1

0

1

15

店集镇

1

0

1

16

临湖镇

2

0

2

17

花沟镇

3

0

3

18

陈大镇

1

0

1

19

丹城镇

1

0

1

20

马店集镇

1

0

1

21

牌坊镇

1

0

1

22

公吉寺镇

1

0

1

23

标里镇

1

0

1

 

合计

27

11

38


健康口腔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2023年,已设口腔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院,下同)牙椅数较上一年增加5%;90%的二级综合医院单独设置口腔科;30%以上服务人口超过2万的乡镇卫生院配备专职口腔医师;每万人口口腔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5人,医护比达到1:1。推广口腔适宜技术不少于5项。

二、推进举措   

(一)加强口腔预防保健。实施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开展6—9岁学龄儿童第一恒磨牙窝沟封闭,覆盖16%的适龄儿童,窝沟封闭完好率达到86%。启动县级牙病防治所和口腔卫生中心建设。开展健康口腔进校园活动,对幼儿园和中小学生开展年度免费口腔健康检查。加强爱牙科普宣传。

(二)提升群众诊疗便捷度。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口腔科均开设午间门诊、晚间门诊,实施“无假日”门诊和弹性排班。患者初诊后,复诊可直接在医生工作站预约。健全三级医院口腔科对口帮扶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口腔科或配备专职口腔医师。

(三)扩大口腔医疗资源供给。积极谋划公立口腔专科医院建设。

(四)加强口腔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引进高层次口腔专业人才,提高本科以上学历及高级职称人员占比。优化口腔医师招聘流程,强化薪酬激励,实现进得来、留得住。依托县口腔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及三级综合医院口腔科,开展基层口腔医护人员专业技术培训,每年不少于10人,提升基层口腔疾病防治能力。

(五)强化行业监督管理。按照《关于印发亳州市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亳卫秘﹝2022﹞101号)要求,开展不规范口腔诊疗行为专项整治。发挥县口腔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作用,落实和推广口腔专科医疗质量技术规范和相关规程。开展社会办口腔医疗卫生机构满意度调查,将社会办口腔医疗卫生机构质量管理纳入医疗质控体系,每年开展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

三、支持政策

(一)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新建口腔科或新增牙椅、口腔医院等项目建设。争取政府专项债额度用于支持公立口腔专科医院建设。

(二)实施定向培养。落实农村订单定向口腔专业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增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职口腔医师数量。

(三)强化考核调度。发挥县健康口腔行动工作专班作用,指导各有关医疗机构认真组织实施健康口腔行动,对进展滞后或工作不力的单位,及时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1

加强口腔预防保健6月底前,健康口腔进校园活动基本覆盖;年底前,儿童口腔疾病干预项目覆盖16%适龄儿童。

卫健委牵头,县教育局、县财政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健全牙病预防体系,启动县级牙病防治中心和口腔卫生中心建设开展“全国爱牙日”“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大型义诊活动周”等主题宣传活动。

县卫健委负责

3

提升群众诊疗便捷度。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口腔科开设午间门诊、晚间门诊,实施“无假日”门诊弹性排班。进一步健全三级医院口腔科对口帮扶机制。

县卫健委负责

4

推进口腔专科医院及综合医院口腔科建设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牙椅总数较上一年增加5%。

县卫健委牵头,县委编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加强口腔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引进高层次口腔专业人才,提高本科以上学历及高级职称人员占比。优化口腔医师招聘流程,强化薪酬激励,实现进得来、留得住。每万人口口腔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5人,医护比达到1:1。

县卫健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

加大口腔专业人员培训力度。组织实施健康口腔行动“优培计划”,培训基层口腔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推广适宜技术不少于5项。

县卫健委牵头,县财政局配合

7

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开展不规范口腔诊疗行为专项整治,开展社会办口腔医疗机构质控督查不少于1次。

县卫健委负责

8

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健康口腔行动相关项目,积极申请专项债额度用于支持公立口腔专科医院建设。

县卫健委、县发改委、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

落实农村订单定向口腔专业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

县卫健委牵头,县委编办、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强化考核制度。对各相关医疗机构健康口腔行动落实情况进行调度和督查检查。

县卫健委负责


安心托幼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3年,新建成1个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全县不少于10%的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新增托位850个。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1040个。春季学期,幼儿园延时服务实现有需要的幼儿全覆盖。

二、主要措施

(一)持续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

1.补齐配全小区托位。城市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标准建设托育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

2.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落实《关于做好幼儿园举办23岁托班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办幼儿园举办的托班提供普惠性服务,新建和改扩建的公办幼儿园均开设普惠性托班,鼓励有条件的民办幼儿园开设普惠性托班。

(二)稳步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3.补足配齐公办幼儿园学位。实施学前教育促进工程,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鼓励政府收购民办幼儿园,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全部办成公办园,确保居住人口3000人以上的小区至少配建一所不少于3个班建制的幼儿园。利用空置厂房、公共服务设施、闲置校舍等资源,以租赁、划转等形式举办公办园。

4.支持民办幼儿园普惠发展。通过奖补等方式扩大普惠性民办园覆盖面。学前教育资源充足的区域,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民办园。

(三)全面提供幼儿园延时服务

落实《关于做好幼儿园延时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延时服务公益普惠,保障服务时间,提升服务质量。幼儿园结合现有资源和幼儿发展水平,“一园一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严格遵循教育规律和幼儿成长规律,提供适合幼儿身心发展的服务活动,不得借延时服务开展“小学化”教学,不得开展营利性活动。

三、支持政策

(一)落实财政补助政策。落实省级财政每个普惠托位 1万元补贴。对认定后的普惠性托育机构按照每生每月200元的标准对入托机构进行补贴;对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按照不低于600/生·年标准补贴;对民办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按照不低于400/生·年标准补贴。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600/生·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标准不低于400/生·年。对提供延时服务的幼儿园按300/生·年标准补贴。

(二)落实收费政策。严格落实《安徽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落实安心托幼行动方案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坚决遏制托育机构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和办园成本等因素,动态调整公办幼儿园、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三)强化要素保障。托育机构按照设置标准合理配备照护服务人员。持续落实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管理团队编制保障办法。督促幼儿园等用人单位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制度,落实延时服务参与人员补助办法及托育服务从业人员薪酬制度。非营利性幼儿园、托育服务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予以保障。取得非营利性组织免税资格的托育机构,符合条件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和幼儿园用电、用水、用气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政策。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1

全县新建成1个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建成1个普惠托育服务机构。

卫健委牵头,县教育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自规局县住建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

全县不少于10%的幼儿园开23岁托班。

教育局牵头,卫健委配合

3

2023年春季学期,实现有需要的幼儿全覆盖,家长按“接娃难”问题基本解决。

教育局牵头,县发改委县人社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

落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及;落实普惠性托育机构运营补贴。

财政局牵头,教育局卫健委配合

5

落实省级财政每个普惠性托位1万元补贴。

财政局牵头,卫健委配合

6

保障幼儿园、托育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工作待遇。

县人社局头,教育局、县财政局配合

7

持续落实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管理团队编制保障法。

委编办牵头,委、教育局、财政局、县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快乐健身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2023年,完成全县居住小区和行政村现有健身设施的维修、改造、升级、补建61个以上;新建口袋体育公园3个,配建社区百姓健身房3个;新建全民健身步道16公里;实施学校体育设施安全隔离改造项目1个;基本实现城乡居民身边健身设施全覆盖。开展群众体育培训不少于2.2万人次,参加赛事活动人数不少于4万人次。

二、工作措施

(一)完善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已建小区,按照“应修尽修、应改尽改、应建尽建”原则,全面维修、改造、升级或补建健身设施,因地制宜、见缝插针、科学布点;新建小区,严格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面积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纳入施工图纸审查,验收未达标的不得交付使用。对投入使用的小区,由小区物业负责小区内部体育设施维保养护、提档升级;道路、公园等公共空间健身设施,由文化旅游体育部门负责提档升级。对行政村健身设施,根据区域特点、乡土特色和居民需求,全面改造升级,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各镇(街道)负责健身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

(二)加快城市健身步道建设。将城市健身步道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按照《安徽省健身步道建设指南(试行)》,规范健身步道建设。启动城市健身步道“断头路”畅通工程,打通红绿灯阻隔,推动城市公园步道系统互联互通,形成立体化步道网络,打造集交通、文化、旅游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健身空间。

(三)加强城市空间资源整合利用。利用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公园绿地、广场、老旧厂房等空间资源,以及可复合利用的人防、文化、商业、社区用房等设施资源,建设口袋体育公园和社区百姓健身房。实施学校体育设施安全隔离改造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推行“一场两门、早晚两开”规范有序的对外开放。新建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严格按开放条件设计、建设。鼓励以购买服务方式,吸引社会力量运营管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

(四)提升群众健身普及水平。加强对各类体育社会组织的引导和管理,常态化组织开展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游泳、五禽戏、八段锦、太极拳和类冰雪等群众喜爱的体育项目培训,教会群众1—2项运动技能,每年培训不少于2.2万人次。着力打造广场舞大赛、传统武术交流赛、五禽戏展演、迷你马拉松、健康徒步比赛、趣味骑行比赛等“涡河杯”系列特色品牌赛事活动,形成“一县多品”的全民健身活动格局。扩大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鼓励群众周末和早晚健身。发挥涡阳体育中心作用,常态化举办各类赛事活动,积极参加、承办省市级各项比赛,争取国家级赛事在涡阳举办,办好县级全民健身运动会、社区运动会、职工运动会和县、镇(街道)、村三级联赛,每年参加赛事活动人数不少于4万人次。

(五)拓展全民健身宣传推广新渠道。充分利用安徽综艺、体育频道等新闻媒体和新媒体平台,采用图文、动漫、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宣传全民健身活动、体育社会组织、科学健身指导、体育设施建设等内容,多层次、多渠道宣传快乐健身行动成果,全方位展示群众健身风采,讲好群众健身故事,增强群众健身意识,营造群众健身氛围。

三、政策保障

(一)加大投入力度。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统筹中央、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转移支付资金,支持镇(街道)、村(社区)开展快乐健身行动。吸引社会资本投资体育设施建设。

(二)加强场地供给。将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年度供地计划。制定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并向社会公布,鼓励以租赁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用于健身设施建设的土地,租期不超过20年。

(三)落实优惠政策。落实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关于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与运营体育场地设施的意见》等文件要求,依法依规在房租、水电气等方面给予减免或补贴,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制定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补助政策。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1

根据《安徽省居民住宅区健身设施建设与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结合实际为居民住宅区配建、维修健身设施。对已建小区进行维修、改造、升级、补建健身点19个以上。对行政村健身设施,根据区域特点、乡土特色和居民需求,全面改造升级健身点42个以上。

县文旅体局牵头,县自规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和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将城市健身步道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城市健身步道建设规划,按照《安徽省城市健身步道建设指南(试行)》,规范健身步道建设。启动城市健身步道“断头路”畅通工程,打通红绿灯阻隔,推动城市公园步道系统互联互通。

县文旅体局牵头,县自规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利用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公园绿地、高架桥下、广场、老旧厂房等空间资源,以及可复合利用的人防、文化、娱乐、养老、教育、商业、社区用房等设施资源,新建3个口袋体育公园,配建3个社区百姓健身房。

县发改委、县自规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民政局、县文旅体局、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落实

4

实施学校体育设施安全隔离改造项目1个以上,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推行“一场两门、早晚两开”。新建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严格按开放条件设计、建设。落实学校体育场地开放补助办法。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以购买服务方式,吸引社会力量运营管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

县教育局牵头,县文旅体局,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常态化组织开展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游泳、五禽戏、八段锦、太极拳和类冰雪等群众喜爱的体育项目培训,教会群众1—2项运动技能,每年培训不少于2.2万人次。办好县级全民健身运动会、社区运动会和县、镇、村三级联赛,参加赛事活动人数不少于4万人次。

县文旅体局牵头,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6

多层次、多渠道宣传快乐健身行动成果,充分利用安徽综艺﹒体育频道等新闻媒体和新媒体平台,采用图文、动漫、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宣传全民健身活动、体育社会组织、科学健身指导、体育设施建设等内容。全方位展示群众健身风采,讲好群众健身故事,增强群众健身意识,营造群众健身氛围。

县委宣传部牵头,县文旅体局、县融媒体中心、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7

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统筹中央、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转移支付资金支持镇(街道)、村(社区)开展快乐健身行动。吸引社会资本投资体育设施建设。

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文旅体局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8

将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年度供地计划,制定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并向社会公布。在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鼓励以租赁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用于健身设施建设的土地,租期不超过20年。落实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关于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与运营体育设施的意见》等文件要求,依法依规在房租、水电气等方面给予减免或补贴,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县发改委县自规局、县财政局、县文旅体局、各镇街道职责分工负责


便民停车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计划新增8000个。其中公共停车泊位计划每年新增2500个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扩大停车设施有效供给

1.严把规范标准,新建配建城市停车泊位。按照《安徽省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的相关要求,城市新建住宅小区按不低于1∶1.2标准配建一定比例停车泊位;对一些新建医院、商场、学校、公交枢纽站等公共建筑,按规范配建一定比例停车泊位。

2.用好空间区域,改造新增城市停车泊位。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更新行动,利用城中村空闲地、短期内无开发项目的已征空闲地、边角地、已有城市广场、车站码头、公园绿地、学校、医院等重点区域、中小学校操场和人防工程等地下空间,新建设一批停车泊位。

3.加强资源共享,盘活新增城市停车泊位。积极统筹停车资源,大力鼓励公共建筑、单位、小区等停车场推行“错时开放”,引导公共建筑、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停车泊位晚间对外开放,居住小区的停车泊位白天对外开放,努力盘活一批城市停车泊位。

4.坚持动态部署,调整路内公共停车泊位。加强城市管理、公安等部门协调联动,统筹考虑群众活动和交通通行需要,在确保车行步行、公交设施空间的基础上,动态调整布设路内停车设施。县城管局负责路牙石以上停车位泊位调整,县公安局负责路牙石以下停车位泊位调整。

(二)加强城市停车设施管理

1.加强智慧停车管理。加强与市级部门对接,加强“动态”交通与“静态”交通良性互动,细化停车分区管理,鼓励错时共享停车,进行停车诱导,推进共享利用,实现无感管理,有效提升停车周转率。

2.健全停车收费机制。理顺城市公共停车收费价格机制,利用价格杠杆及时疏导停车供需矛盾,实行“分区、分类、分时”等差别化停车收费机制。规范路内停车收费管理。加大停车设施管理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规范居民停车行为,促进停车资源进一步有效配置和充分利用。

(三)提升城市停车配套服务

1.完善停车场充电设施。落实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2〕53号)规定,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加强在商场、医院、学校、文化体育场馆和交通枢纽等停车场建设公共充电设施,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20%,并逐步扩大设置比例,鼓励“临近车位共享多车一桩”新模式。

2.支持停车场多元经营。在不减少车位的前提下,可允许停车设施配建一定比例的洗车点、便利店等便民设施,提升配套服务水平,倡导多元化经营。大力推进停车场建筑光伏一体化发展,利用可再生能源充电,降低停车场用电成本。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用地政策。县自规局制定土地分层开发建设停车设施实施细则,支持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供应用地。交通枢纽配套的公共停车设施、驻车换乘停车设施等,按划拨方式供地;其他公共停车设施,采取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出让或租赁方式供地。

(二)拓宽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采取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公共停车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支持区域统筹、整体打包停车设施资源,发挥规模优势开展社会化合作,统一组织建设运营。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探索提供基于停车设施产权和使用权的抵押融资、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

(三)强化资金引导。积极支持符合政府专项债券发行条件的城市停车场项目建设。鼓励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结合停车设施建设运营绩效评价,对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项目,采用贴息或奖补等方式给予支持。

(四)优化营商环境。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全面参与设施建设、装备研发、产品供应、设施维保、运营管理和信息系统建设。简化公共停车设施项目在规划、立项、招投标、建设、经营等环节的审批程序,对小型停车设施项目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停车设施项目实行备案制;对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室外立体停车设施项目,按照特种设备进行报批和管理。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1

按照《安徽省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及相关管理要求,落实停车设施新建配建任务。

县自规局牵头,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国投集团、属地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

结合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和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改造新增一批城市停车泊位。

县住建局牵头,县自规局县城管局教育局、人防办、国投集团、属地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3

统筹停车资源,盘活新增一批城市停车泊位。

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住建局牵头,县商务局、县经信局、国投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动态调整路内公共停车泊位。

县城管局牵头,县公安局、自规局、国投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加强智慧停车管理

县城管局牵头,县数据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委、国投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6

健全停车管理机制理顺城市公共停车收费价格机制

县发改委牵头,县市场局公安局、国投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7

完善停车场充电设施落实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2〕53号)规定。

县发改委牵头,县经信局卫健委、教育局、国投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8

支持停车场多元经营。

县自规局牵头,县住建局县市场局、国投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9

制定土地分层开发建设停车设施实施细则,支持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供应用地。

县自规局牵头,县发改委、国投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鼓励社会资本采取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公共停车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

县城管局牵头,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国投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强化财政资金引导。

县财政局负责

12

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全面参与设施建设、装备研发、产品供应、设施维 保、运营管理和信息系统建设。

县发改委、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经信局、县数据局、县自规局、县市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放心家政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2023年,培训家政服务人员10500人次,其中岗前培训1900人次,回炉培训8600人次,新增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1家,力争新增家政服务人员1900人。争创省级优秀家政服务企业、优秀家政服务人员。

二、推进举措

(一)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家政服务“政府、部门、企业”三方责任体系,落实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上级相关政策,科学制定2023年员工制家政企业引育、家政服务人员培训计划,制订实施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

(二)强化项目调度。实施“周调度、月通报、季点评、年评议”推进问效机制,对工作开展有力、成效明显的镇(街道)表扬激励;对工作开展不力、成效缓慢的镇(街道),采取发放提示函、约谈等措施进行督促;重大问题报县委、县政府。建立健全完善包保责任制度,加强日常督促检查。

(三)加强依法行政。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家政经营主体运营管理中的问题。强化信息平台对接,归集家政企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各类信息。在市场准入环节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等实施任职资格限制。指导推广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规范三方权利和义务关系。

(四)创新家政举措。持续开展“家政进社区”行动,构建“政府+企业+社区服务”社区家政服务新模式。推进“一人一码(牌)”。开展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星级评定。对放心家政培训情况、员工制企业推进情况、“一人一码(牌)”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形成年度行业发展报告。

(五)加强宣传推广。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推广放心家政行动。在行业活动举办、标准化制订实施、竞赛获奖等方面加强宣传推广,提升从业人员的职业荣誉感。

三、支持政策

(一)落实财政支持政策。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将家政服务相关职业(工种)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范围,按职业工种给予500—800元/人次的培训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的家政服务企业,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落实省“优秀家政服务企业”“优秀家政服务人员”奖补政策。

(二)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依托商务部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归集家政服务企业、家政服务人员基础信息和信用信息,积极推动商务部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涡阳端口与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系统有效对接,并按规定共享可公开的信用信息。探索家政服务企业、家政服务人员个人信用记录注册、跟踪评价和管理制度。

(三)强化金融保险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为信用状况良好且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逐步推进家政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鼓励家政服务企业为员工投保意外伤害保险、职业责任保险。

(四)落实其他有关政策。各相关部门要加大筹资力度,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经费和行业产业发展经费等支持家政服务培训。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1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2023培训家政服务人员10500人次,其中岗前培训1900万人次,回炉培训8600人次;新增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1家;力争新增家政服务人员1900人。

商务局牵头,县人社局总工会、妇联、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持续推进家政进社区(小区)服务,打造家政便民服务生活圈。

商务局、发改委牵头,民政局、住房发展中心、财政局、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开展技能等级认定,打造技能产教融合基地。

县人社局牵头,发改委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

组织开展技能竞赛。

商务局牵头,县人社局财政局、总工会、团委、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5

新增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1家。

商务局牵头,发改委、县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

优化信用信息服务,建立信用管理制度。

商务局牵头,发改委县数据局县市场局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

健全标准体系。

县市场局牵头,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

大力推行亮码(牌)上岗。

商务局负责

9

落实省“优秀家政服务企业”“优秀家政服务人员”奖补政策。

财政局牵头,发改委县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文明菜市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3年,完成现有存量不达标的13个乡镇菜市整治和改造提升。

二、推进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健全文明菜市行动领导小组机制,加强商务、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协调。重点强化工作统筹、达标激励、督促落实。

(二)开展挂图作战。各镇(街道)对照《安徽省文明菜市行动工作指引》《文明菜市项目验收评分表》,逐一确定是否“达标”,制定2023年任务清单、时间表、路线图,将年度任务分解到月,确保完成年序时度任务。

(三)科学调度通报。县政府实施“周调度、月通报、季点评、年评议”推进问效机制。不定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镇(街道)菜市进行暗访。开展检查监督,对各镇(街道)菜市常态化管理水平和群众满意度情况进行随机测评。探索建立文明菜市建设常态化管理长效机制。

(四)认真组织验收。按照省商务厅部署,实行动态验收,菜市完成整治和改造提升后,文明菜市行动领导小组在1个月内组织项目验收。202311月底之前,完成所有项目验收,验收合格项目报省级复核,依据《安徽省文明菜市行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奖补。

(五)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广泛利用报纸、网站、公众号、宣传板、手机短信等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加大宣传。

三、支持政策

(一)争取省级政策支持。省级政策重点支持城区未达标菜市完善硬件设施,达到标准的按照改造投资额的30%、最高可达30万元(新建的最高可达5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由文明菜市行动领导小组督促本地菜市开办者对照《安徽省文明菜市行动工作指引》《文明菜市项目验收评分表》进行改造,按照省级政策申报要求申请政策支持。

(二)纳入乡村建设行动。县政府将各镇(街道)菜市改造纳入乡村建设行动,按照政策要求,统筹乡村振兴资金对乡镇未达标的菜市升级改造。

(三)加大要素保障力度。各镇(街道)要将菜市整治和改造提升与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有机结合,结合本地实际,在用地用水用电用气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要按照“谁主办、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强化菜市日常监督。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1

贯彻落实省文明菜市行动考核评议方案。

商务局负责

2

完善通风设施,指导按要求设置与建筑面积相匹配的排风设施;完善服务设施,设置相关检测室,完善无障碍设施设备和特殊功能区;推行划行归市,规范菜市交易区和功能区科学布局;引导文明经营,营造良好氛围。

)牵头,商务、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健全排水系统,改造完善菜市排水排污设施,合理布局沉井式暗渠(安管)排水系统,做到渠道通畅;规范垃圾处理,配置垃圾储运设施,运营高峰时段加密垃圾转运频次。

 

各镇(街)牵头,县住建局商务、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加强清洗消杀,建立定时清扫保洁制度,配置清洗、吹干等设备;加强厕所保洁,加大菜市内公共厕所保洁力度,高峰时段加密保洁频次。

各镇(街)牵头,商务县卫健委、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

规范停车管理,合理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和泊位,完善菜市周边交通标识、标线,加强巡逻管控,禁止乱停乱放

)牵头,公安县住建局、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

加强市场监管,督促经营户悬照亮证经营,强化食品安全、价格计量、消费维权等日常管理,严厉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牵头,县市场局商务、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老有所学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全县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到39800人左右(其中,线下学习27000人左右)。

二、推进举措

(一)持续扩容增量。通过改建、扩容、新设、网办,整合盘活存量设施资源,改善老年学校办学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力量举办或参与举办老年学校。

(二)抓好城乡统筹。优化城市老年大学资源供给结构,以发展社区、农村老年教育为重点,推动老年教育资源向社区、村庄和养老机构等倾斜延伸。推动老年教育融入社会治理,共享党群服务中心、乡村文化活动中心、农家书屋、文化礼堂等教育文化资源,提高图书馆、科技馆、文化馆、博物馆、体育场馆等各类公共设施面向老年人的开放水平。

(三)优化教学资源。遴选、整合、开发一批老年教育通用课程、特色课程,重点开发建设体现安徽传统文化、涡阳特色的精品课程。依托学校和县老年大学建设老年教育师资库,建立一批老年教育教师培训基地,加强老年教育教师培训,建设一支符合老年学校办学需求、相对稳定、以兼职教师为主体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完善老年学校管理人员聘用制度。

(四)推进智慧教学。做大做强老年远程教育,推进老年学校智慧校园建设。依托涡阳开放大学,不断完善县级老年教育网络学习平台和县级老年教育资源中心,扩大老年教育线上学习覆盖面。加强老年智能教育,挖掘推广一批“智慧助老”工作案例、培训项目、课程资源。

(五)规范办学管理。完善督查考核办法,定期对镇(街道)、村(社区)老年学校(课堂)教学管理、教学活动等开展督导检查。指导各镇(街道)、村(社区)老年学校(课堂)对照老年大学示范学校建设标准改善办学条件,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示范校,培育一批环境优美、设施完善、制度健全、办学水平高、社会效益好的老年大学。

三、支持政策

(一)加大经费投入。改建的县、镇(街道)、村老年学校,按财政供给渠道一次性分别给予不少于20万、10 万元、3万元的改造建设补助,其中,省级财政对脱贫县按标准的一半给予补助。县级老年学校人均保障经费标准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教育发展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财社〔2018〕611号)规定执行(县区级一般不低于200元/年)。镇(街道)、村公办老年学校,按 200元/人·年标准拨付人均保障经费。各级举办的老年大学(学校)办学经费、专项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二)鼓励社会力量办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出租转让闲置国有资产、税收优惠、信贷支持等措施,引导支持社会力量规范举办老年学校。

(三)强化师资保障。鼓励各类学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允许本单位职工(含退休)在符合有关规定、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到老年学校兼职任教并合理获取报酬。允许高校学生在不影响学业的前提下,到老年学校实习、任教并合理获取报酬。开发增设公益性岗位,向高校毕业生购买服务,到老年学校任职。


重点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1

全县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到39800人左右(其中线下学习27000万人左右)。

县委组织部牵头、教育局、财政局,县开放大学、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整合盘活存量设施资源,改善老年学校办学条件。

县委组织部牵头、县教育局、县文旅体局、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财政局、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3

遴选、整合、开发一批老年教育通用课程、特色课程,重点开发建设一批体现涡阳传统文化、地方特色的市级精品课程和优秀教材。

县委组织部牵头、县教育局,县开放大学、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开展示范学校建设,创建一批示范老年学校。

县委组织部牵头、县教育局,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5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老年大学(学校)。

县委组织部牵头、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开放大学按职责分工负责

6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开发增设公益性岗位。

县委组织部牵头、县教育局、县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

将各级举办的老年学校办学经费、专项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县委组织部牵头、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