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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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109616595X8/202107-00037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部门文件】关于印发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方便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涡市监食协〔2021〕51号
发文日期: 2021-07-01 发布日期: 2021-07-02
咨询机构: 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协股 咨询电话: 0558-7221372
有效性: 失效
索引号: 1134162109616595X8/202107-00037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部门文件】关于印发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方便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涡市监食协〔2021〕51号
发文日期: 2021-07-01
发布日期: 2021-07-02
咨询机构: 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协股
咨询电话: 0558-7221372
有效性: 失效
【部门文件】关于印发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方便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2 16:46 信息来源: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市场监管所、直属机构,局机关有关股室:

现将《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方便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1日

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方便食品

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加强我县方便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督促方便食品生产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证方便食品质量安全,推动方便食品质量提升,按照市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亳市监食协秘〔2021〕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夏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此次整治行动,强化方便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生产,确保方便食品质量安全。

二、整治时间

2021年71日—8月31日

三、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整治范围

全县范围内的方便食品生产企业。

(二)整治重点

1、方便食品生产企业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的行为;

2、方便食品生产企业未认真查验生产原料质量,使用不合格原料进行生产;

3、方便食品生产企业非法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4、食品包装标签标识不规范等行为。

四、检查内容

(一)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企业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重点检查原辅料采购把关制度、原料贮存管理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制度、清洁消毒制度、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生产过程控制制度、食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食品召回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等。

(二)企业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重点检查人员的配备和培训考核情况,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考核合格;直接接触食品的人员应当取得健康证明;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抽查考核。企业生产产品所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产品标准和技术文件等应严格执行。

(三)原辅料采购。企业应当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审核把关,确保原辅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重点检查原辅料进货查验、供应商审核,切实严把各类原辅材料的进货关,确保原辅材料的质量。食品添加剂严格实行“五专”管理,并作好相关采购使用记录。

(四)生产过程控制。企业应当加强生产过程管理和关键环节控制。重点检查生产加工车间的卫生条件、设备清洁维护、工器具清洁等,员工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原辅料的投料和混料,产品标识标注情况、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应当显著标注,产品贮存、销售记录情况。

(五)产品检验检测。企业应当加强原料、半成品和成品的检验,保存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重点检查企业的检验能力和检验记录情况,自建检测实验室应当具备相应的检验能力,检验仪器设备应当定期校验;委托检验的,应当委托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五、整治措施

(一)开展摸底排查。结合日常监管掌握信息,集中力量对方便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排查,摸清本辖区方便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基本情况、原料来源、生产产品种类、生产规模、销售区域等。

(二)加强对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督促方便食品生产企业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加工、贮存、检验、销售等环节记录制度。严把生产加工原料关,加强对原料、辅料、食品添加剂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标注虚假生产日期、采购和使用不合格原料的违法行为。

(三)严格规范生产加工行为。重点检查企业原辅料库、生产车间、成品库,检查原料进货验收记录、生产记录、自查记录、追溯记录,检查产品包装标签等,落实并持续满足生产加工场所、设备设施、加工控制、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等要求。

(四)加强质量抽检,严查食品违法行为。此次专项检查中,要运用检测检验手段,结合年度监督抽检任务,加强对方便食品的抽样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请各监管单位于8月27日前将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报县局食品综合协调股。

电话:7221372    邮箱:gyxsab33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