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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县人民政府
涡阳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专栏)
索引号: 11341621003176298D/201908-00010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涡阳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公民 / 意见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9-08-28 00:00
发文字号: 涡政办〔2019〕22号 有 效 性: 失效
标    题: 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镇(街道) 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政策咨询机关: 政策咨询电话:
索引号: 11341621003176298D/201908-00010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涡阳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公民 / 意见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9-08-28
发文字号: 涡政办〔2019〕22号
有 效 性: 失效
标    题: 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镇(街道) 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政策咨询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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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镇(街道)

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涡政办201922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为落实《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亳政办秘〔201972号)精神,夯实我县农村消防工作基础,健全农村消防安全责任制,构建责任明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消防工作格局,从根本上扭转当前农村地区火灾防控工作的不利局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安徽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镇(街道)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828

(此件公开发布)

 

     一、工作目标

全面建立完善农村消防工作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镇(街道)消防安全组织机构,逐级配齐配强消防力量,明确农村消防安全工作职责,逐级落实消防安全末端责任,夯实基层火灾防控基础,增强村民群众消防安全素质,提升抗御火灾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

     二、建立消防安全组织

各镇(街道)及开发区管委会(下同)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切实加强消防工作组织领导。

(一)完善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

各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系消防安全议事协调机构,主任由镇(街道)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镇(街道)分管消防安全工作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综治、应急、派出所、卫生、民政、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队长和消防大队派驻的消防文员担任。主要任务是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指导和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各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消防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各镇(街道)分管消防安全工作负责人兼任。

(二)挂牌成立消防工作站

各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挂牌成立消防工作站,站长由镇(街道)分管消防安全工作负责人担任,副站长由各镇(街道)应急办负责人、属地派出所分管负责人担任,应急办等部门要明确专(兼)职工作人员配合消防工作。镇(街道)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听取消防工作站的汇报,指导其结合辖区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县消防救援大队指派2名消防文员负责与各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络协调工作,指派的2名消防文员参加所在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定期召开的消防工作会议、消防安全形势分析会议,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专职消防员和派出所消防民警开展工作,不参与消防监管具体业务。

(三)加强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

进一步加强现有的镇政府专职消防队(设在派出所,人员主要由民警、辅警组成)建设,除现有的民警、辅警人员担任队员外,再从现有退役军人专项岗位人员中选调4-6人,总数不少于10人。明确其中3人负责消防工作站日常工作,所需人员统一由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岗前培训,主要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协助开展消防宣传培训、辅助消防监督检查。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增配一辆中型5吨以上水罐消防车,满足辖区一般火灾扑救需要,车辆及配套器材装备采购资金按市县1:1配套,由主管部门按规定执行采购。镇政府专职消防队正常运行所涉及的车辆保险、装备维护维修、人员保险及高危补助、油料费等费用应纳入镇财政预算。

镇政府应规划在专职消防队驻地、建成区主要街道、村庄主路口等处安装一定数量的市政消火栓或者在天然河渠设置消防车取水口,用于消防车补水。

县消防救援大队应对镇政府专职消防队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开展队伍管理、战术操法、灭火救援技能等培训和集训。

(四)建立健全村(居)委会消防安全工作小组

村(居)委会主任为本村(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依托驻村(社区)干部、警务助理、治保员、护林员和计生宣传员等成立消防安全工作小组。主要任务是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消防宣传和自防自救等工作。

相关组成人员报送各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备案。

三、明确工作职责

镇政府及各级消防组织要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督促各级消防组织和人员认真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一)镇人民政府消防工作职责

1.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镇、村规划,并组织实施。

2.安排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业务经费支出等必要资金。

3.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管理工作。

4.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装备,承担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职能。

5.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措施和要求,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

6.指导、支持和帮助村(居)委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或者微型消防站,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

7.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

街道办事处应当履行第3567项职责,因地制宜加强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保障消防工作经费。

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工作,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履行同级别人民政府的消防工作职责。

(二)消防工作站职责

消防工作站系各镇(街道)消防安全管理组织。贯彻执行消防工作方针政策,履行镇(街道)消防安全管理职能。制订消防工作计划,分解目标任务,组织检查督导考核,督促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所(队)、村(社区)抓好落实。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台账,及时收集和上报各类信息。组织开展消防专项整治和消防检查,实施“户籍化”管理。落办上级督办指令,核查上报火灾隐患,牵头消防安全抄告和联合执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对村(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员、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工作进行指导。广泛宣传消防常识,指导社区建立消防体验室,适时组织宣传培训和演练活动。积极参与辖区消防规划修订、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配合消防、公安火灾事故调查,积极参与火灾事故善后处理。

(三)村(居)民委员会消防工作职责

1.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和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在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的支持和帮助下,负责本村(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辖区内单位、社会团体和村(居)民整改火灾隐患。

3.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档案,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4.常住人口超过1000人的行政村、自然村成立志愿(义务)消防队,组织开展村(居)民火灾自防自救工作。

5.确定老弱病残、鳏寡孤独等弱势群体消防安全“一对一”受帮扶对象,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一对一”帮扶工作。

镇(街道)主要和分管负责人、派驻的消防文员工作职责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下发的文件为准。

四、健全工作制度和基础台账

各镇(街道)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制度,确保各项消防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工作目标。

(一)消防工作会议制度

各镇(街道)要建立消防工作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消防安全形势分析会议,把着力点放在分析问题上,把落脚点放在解决问题上,确保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落地见效。

(二)消防检查制度

定期组织人员对辖区单位、个体工商户、居民小区、出租房、家庭式商铺(作坊)等单位(场所)开展消防检查。按时核查、督改基层检查发现或村(社区)上报未整改的火灾隐患。如实填写消防检查记录,建立有关工作台账。

(三)隐患移送制度

对拒不整改的火灾隐患,由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办理隐患移送处理,由有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移送前收集被抄告火灾隐患单位基本情况、火灾隐患现状、历次检查督改情况,严格按照工作时限办理,及时移交对应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办理隐患移送后,应继续督促单位整改火灾隐患。

(四)联合执法制度

对拒不整改的火灾隐患,由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成员单位实施联合执法。开展联合执法,应提前汇总拟联合执法的内容,经审批后书面通知参与部门,召开会议进行通报,明确分工,形成会议纪要。参与联合执法的单位应依法依规实施。

(五)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各镇(街道)在每年119”消防宣传月、重大节日等消防宣传重点时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消防安全氛围。指导单位(场所)建立健全消防宣传制度,做好内部消防宣传。指导村(社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设置固定消防宣传阵地,突出消防宣传对象、场所、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由镇(街道)有关人员参加的消防演练和一次村(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员消防工作业务培训。

(六)消防工作考核制度

各镇(街道)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部门日常考核内容,对专(兼)职消防监管人员的工作进行量化考核。

(七)建立基础台账

要建立镇(街道)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档案等3类基础台账,掌握辖区工作动态和数据,分析评估辖区消防安全状况,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

各镇(街道)要依法落实消防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加强消防工作考核结果运用,县绩效评价中心将消防工作考核列入绩效考核范围,建立履职评定、奖励惩处相挂钩的制度,推动基层消防末端责任的落实。

(二)保障消防经费。

各镇(街道)要安排必要的资金,用于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业务经费支出,按照标准重点加强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政府专职消防队和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保障镇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车辆维修保养、油料和镇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等经费。村(社区)应根据需要增配室外消火栓,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或消防器材箱。逐步推进微型消防站、治安巡防队配备小型多功能消防车或设有高压细水雾装置的电动巡逻车、摩托车,配置灭火器、水枪、水带等灭火器材。充分利用街道、居民小区、社会单位视频监控系统,将消防安全纳入实时监控范畴。

(三)督导检查。

县绩效评价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要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各镇(街道)工作具体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并及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

(四)严格责任追究。     

对镇(街道)及相关部门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要有机结合督查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形成消防工作职责闭环有效落实。

 

 

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
发布时间:2019-08-28 00:00 信息来源:涡阳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