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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县店集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涡阳县店集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涡阳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s://www.gy.gov.cn/XxgkAnnualReport/year/772/2023.html)“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涡阳县店集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涡阳县店集镇人民政府,电话:0558-7338637,邮编:233600)。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镇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秉着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全面性和及时性,及时做好信息发布,今年以来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秉着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全面性和及时性,主动公开发布各类信息总计1316条。其中基本信息发布844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发布472条。主要涉及财政、社会保障等多个方面。其中,财政方面主要包括年度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情况、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等;社会保障方面包括社会救助、农村危房改造等。我镇扎实做好政务公开业务人员培训,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实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工作处理规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接收、办理、答复、提供、存档等环节,确保申请按时得到规范答复。2025年,我镇共收到过信息公开申请10次,均按规定及时、规范的进行了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店集镇2025年全年坚持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未出现泄露国家机密、公民个人隐私等情况,对反馈错敏词及时落实修正,全年未制定规范性文件等相关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结合本镇工作实际,及时将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在政务公开网站对上级制定的重要政策文件进行转载。当前店集镇无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其他政务新媒体类型的信息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继续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积极响应群众诉求,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及时将各类政府信息准确、及时的向社会公开;二是继续做好信息公开内容审核,坚持“三审三校”制度,从严落实“谁制作、谁发布、谁负责”的要求,确保信息发布不出现群众隐私信息泄露、政府秘密信息泄露、错误敏感词、错误链接等问题,切实维护政府机密信息和群众个人信息的安全;三是加强主动公开力度,做好依申请公开,确保群众知情权;四是继续做好业务能力培训,政务公开业务负责人和具体办理人员定期参加政务公开业务轮训,不断提升服务群众本领;五是扎实落实政务公开社会评议监督制度。主动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和地点,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批评和意见建议,积极推动问题解决。规范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2025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事故,未产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一)存在问题
政策解读的创新力度有待加强,解读的新颖性、趣味性有所不足,吸引力不强。
(二)工作改进计划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店集镇2025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店集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