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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发布《涡阳县住房发展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涡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gy.gov.cn/Xxgk/)“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涡阳县住房发展中心联系(地址:安徽省涡阳县向阳大道与涡河路交叉口,电话:0558-7212312,邮编:2336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中心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决策部署,通过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拓宽公开渠道、加强能力建设等举措,我中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性、透明度和便利性。2024年住房发展中心主动公开信息151条。其中包括群众普遍关心的房地产市场运行信息,和物业管理相关信息,提高透明度,增强公信力,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联系,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人民。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依申请公开规定,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并坚持便民原则,满足企业群众人性化、合理化需求, 确保申请事项得到及时回复和处理,2024年我中心共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4件,均已按期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围绕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优化调整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各版块公开内容要求和公开标准。注重信息发布质量,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坚持做好信息公开平台的常规性自查补缺工作,强化对错误词句、规范表述、格式排版等基础内容的筛查检查,对上级提示的问题及时修改完善,确保信息公开质量,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展示工作成果,规范平台动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中心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做到落实分管领导、落实人员、落实有关工作措施,建立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落实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上报、更新、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积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培训,及时掌握政务公开的新要求,提升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意识。持续开展社会评议,保证社会监督,全年未发生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中心在政务公开方面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个别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发布,导致公众获取信息的滞后性。
二是信息公开中存在错别字、格式不规范、表述不严谨等问题。
三是在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时缺乏专业知识,尤其是涉及专业方面如是否属于商业秘密等,难以判断识别。
改进措施:第一,压实股室主体责任,切实抓好信息公开和更新工作,严格监督考核。第二,加强对信息发布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公示各股室信息公开情况,确保信息及时公开。第三,加强信息公开条例、保密相关以及其他专业知识的学习,更好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创新做法或重点工作落实
住房发展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基础上,仍需继续努力和改进。未来将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拓宽公开渠道、强化学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和服务质量。同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需求,进一步加强我县物业管理,维护居民公共利益,规范管理服务水平,及时公开物业考核结果;及时发布我县房地产市场运行分析,推动住房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为构建和谐社会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