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5 10:34 来源: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字体:[ ]

亳州市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s://www.gy.gov.cn/XxgkContent/showList/919/0/page_1.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亳州市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市民服务中心4楼,电话:0558-7210205,邮编:2336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24年,涡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公开1004条,其中“五公开”基础信息986条, 涵盖决策公开、执行和结果公开、管理和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多个维度,为公众全方位了解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提供了详实依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8 条,所有公开信息的总点击量累计达到 215924 次,充分体现了公众对交易信息的高度关注。

同时,积极响应政策要求,精准发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政府采购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点领域信息共计 18 条;围绕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任务落实,积极做好发布政策解读信息6条;主动做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回应,发布回应关切类信息69条,通过与公众的积极互动,及时了解公众诉求,迅速做出回应,解决了公众在交易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一步提升了公众满意度;主动公开财政资金情况 ,共发布财政预决算信息共4条,其中年度财政预决算2条,“三公”经费情况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中心共接到依申请公开办件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全面落实主动公开的要求,按照2024年政务公开要求调整主动公开目录。强化上网信息发布审核,严格落实“三级”审核制度,做到无审批不发布。杜绝涉密信息、错误信息、敏感信息上网。我中心2024年度信息公开未发布规范性文件。  

(四)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县政务公开办下发的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目录规范设置相应栏目,结合中心具体业务开展情况,按时发布相关栏目信息。定期进行网站平台的维护、更新,根据监测报告的问题进行整改,丰富相关栏目内容。在政府开放日信息公开方面,2024 年共举办了两次“公共资源交易开放日”活动。邀请了行业监管部门、招标人、投标人、评审专家及代理机构等各市场主体参与。通过这两次开放日活动,达到了 “招投标政策宣传再深入、标准流程再普及、项目实施再规范” 的目的,提高了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透明度、开放度和公众参与度。我单位暂未开通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
 (五)监督保障 
    按照主要负责人统一部署原则,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实化,明确主体责任,确保栏目信息及时、准确发布。同时定期对发布的信息进行自查,结合市、县两级提示的问题,明确专人负责,认真梳理,积极开展整改并及时总结问题出现原因。对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短板等情况及时进行调度。2024年,参加县政务公开办组织的培训3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中心主动公开质量进一步提高,但是也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不全面,虽然按照要求公开了相关信息,但对于公众真正关心的深层次问题、详细数据或背景资料等并未充分公开,使得公开信息的实际价值有所降低。

2025年,我中心将进一步面向全系统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完善审查机制,制定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清单,明确需要公开的深层次问题、详细数据和背景资料的具体要求。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内容三级审核制度,由信息提供部门初审、业务科室复审、分管领导终审,确保公开信息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拓宽公众意见反馈渠道:持续开展公众意见征集活动,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形式,广泛收集公众意见,对反馈意见进行分类整理、分析研究,将合理建议纳入信息公开内容和方式的优化方案中。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评估,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公众反馈意见,持续改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公开信息的质量和实际价值

·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4年,我中心通过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持续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积极加强沟通协调,强化信息互通共享,切实推进《条例》贯彻落实,圆满完成了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和“公共资源交易”基层两化等多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