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税务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涡阳县税务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涡阳县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7 14:59 来源:涡阳县税务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国家税务总局涡阳县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涡阳县税务局(网址:https://www.gy.gov.cn/XxgkAnnualReport/show/6165.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涡阳县税务局在县政府和市税务局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充分运用信息公开这一载体,聚焦“为民服务办实事”,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我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

在市局网站和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共发布信息452条。其中市局网站发布信息52条,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发布信息400条。认真完成本年度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及时发布税费优惠政策和申领办理规程相关信息46条,并围绕民营企业办事创业中的堵点难点痛点,在回应关切栏目发布相关政策解答信息31条; 二是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提升行动。定期对重点领域政务公开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确保信息上传及时准确,2024年以来共上传信息89条;三是落实好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标准,做好税收管理领域栏目信息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化有关要求,落实落细各项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回复效率、提升回复能力和专业水平。2024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予以公开1条。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予以公开1条。结转至下年继续办理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严格落实闭环管理机制,坚持执行“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对涉敏涉密信息进行严格把关,规范审批程序,强化保密审查,严把政策关、内容关、保密关和文字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安全性、准确性、时效性。全年未发布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4年以来,我局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做好市局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公布和更新我局日常工作重点、群众关心的涉税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及时高效。同时,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电子宣传屏、制作宣传册等方式,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为纳税人、缴费人获取信息提供便利。暂未开通县局政务新媒体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

2024年,我局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及时筛查和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评议。县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积极与上级部门进行工作对接,严格按照政务公开任务清单进行整改,并组织专人参加县政务公开办组织的各项培训会议,及时向本局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信息反馈指导,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本年度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2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政务公开工作得到有序开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处理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专业技能有待于进一步提升。二是个别领域信息更新时效性有待提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还需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接下来我局会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认真梳理排查具有舆情共性的问题,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事项办理流程。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学习政务公开相关文件,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我局认真梳理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定期发布工作开展情况。主动维护税收管理领域栏目信息发布,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