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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涡阳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s://www.gy.gov.cn/Xxgk/)“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建设南路58号,电话:0558-7218235,邮编:2336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全面完成2024年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发布信息22条。主动做好机构领导、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权力运行等内容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政策文件发布解读。2024年主动公开信息913条。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坚持依法办理。全面落实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严格按照办理程序公开,全年办理依申请公开6件,其中网页申请2件,信函申请4件,已全部办结。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被提起的行政复议2件(2件结果维持)、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全面落实主动公开的要求,按照2024年政务公开要求调整主动公开目录。强化上网信息发布审核,严格落实“三级”审核制度,做到无审批不发布。杜绝涉密信息、错误信息、敏感信息上网。我局2024年度信息公开未发布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定期进行网站平台的维护、更新,根据监测报告的问题进行整改,丰富相关栏目内容。为了使市场监管工作更加公开透明,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组织开展了“政府开放日”活动。我单位暂未开通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
(五)监督保障
我局认真梳理市、县两级提示问题,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开展整改并及时总结问题出现原因。2024年,参加县政务公开办组织的培训3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393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210
行政强制
456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质量进一步提高,但是也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历史信息存在错敏表述,特别是2019年之前发布的信息存在错误表述较多。2025年,我局将继续面向全系统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加大对历史信息的排查力度,尽早纠错。同时严格落实“先审后发”机制,明确审核主体和责任,严把文字关,避免错误表述上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4年,我局通过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持续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积极加强沟通协调,强化信息互通共享,切实推进《条例》贯彻落实,圆满完成了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和“食品药品监管”基层两化等多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