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涡阳县兴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杨光同志、总经理张俊同志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经涡阳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涡阳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涡阳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11月3日起,对杨光、张俊同志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重大事项将追溯到有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杨光、张俊同志及涡阳县兴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应当对本单位提供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审计组由涡阳县审计局人员组成,组长由孙学超担任,副组长由刘振东担任,成员包括徐明慧(主审)、相文侠、马晓燕、张子烁(廉政监督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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