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回应】关于小区停车收费问题的回复
市民反映:2025年9月14日和15日上午,其车辆在幸福里小区二期停放,物业共收取10元停车费,未开具发票,要求部门告知收费是否合理。
回复:涡阳县名邦幸福里二期小区开发商为涡阳县名源置业有限公司,物业为涡阳县名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该物业公司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收取该小区场地停车费70元/月/辆,室内停车费90元/月/辆,临时(机动车)停车收费为:4小时内免费,4-12小时5元/辆,12-24小时10元/辆,小汽车过夜10元/次/辆,并对停车费进行了公示。 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皖价法[2018]17号)规定,小区停车费不属于政府定价范围,属于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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