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住建局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坚持群众参与、客观公正、结果公开、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
第三条 接受评议的内容
(一)为经济建设服务,优化发展环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情况;
(二)窗口和工作人员廉洁从政、履行职责、改进作风、提高效率的情况;
(三)政务公开事项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等原则的情况;
(三)政务公开事项的内容是否准确、真实以及群众对政务公开程度认可的情况;
(四)工作人员熟悉和掌握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情况;
(五)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AB岗制等制度落实情况。
第四条 评议方式
(一)问卷评议。根据评议内容,向社会各界发放征求意见函,对各股室、窗口的工作进行评议。
(二)评议卡评议。坚持群众评议工作经常化、长期化,设立群众意见箱、发放评议表。群众可根据评议对象的表现,填写意见和建议投入意见箱,对各股室、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实施评议。
(三)其他评议方法。
下一条:涡阳县住建局政务公开投诉举报制度
打印
关闭
上一条:
皖公网安备 341600020000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