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涡阳县阳光医院医保服务协议的通告
涡阳县阳光医院因不按规定校验,被卫健部门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令第2号)和《关于印发亳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准入退出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亳医保办〔2025〕17号)规定,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解除涡阳县阳光医院医保服务协议,现予以公布。
涡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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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代码 |
医疗机构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法人单位名称 |
医疗机构类别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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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4162100221 |
涡阳县阳光医院 |
52341621726316880B |
高某 |
涡阳县阳光医院 |
综合医院 |
涡阳县南部新区德和路与S202路交叉口(涡阳县城东立交桥北5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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