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涡阳县部分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解除服务协议的公示
因经营出现困难等原因,涡阳县部分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申请自愿解除服务协议。为规范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方便广大参保人员就医购药,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2号令)、《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3号令)、要求,经研究同意其解除服务协议,现对解除服务协议的4家医药机构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涡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8月11日
| 解除协议定点医药机构统计表 | ||||||
| 序号 | 医药机构名称 |
法人 代表 |
企业 负责人 |
经营地址 | 解除原因 | 备注 |
| 1 | 涡阳县单集林场刘氏药房 | 刘某尧 | 王某静 | 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单集林场 | 申请解除 | |
| 2 | 涡阳县九州通安顺大药房 | 罗某玲 | 罗某玲 | 涡阳县城关街道涡河路涡阳中学东28米 | 申请解除 | |
| 3 | 涡阳县来春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高炉分店 | 燕某仁 | 刘某 | 涡阳县高炉镇光明路29号 | 申请解除 | |
| 4 | 安徽省健康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八十一部 | 王某丹 | 王某丹 | 涡阳县标里镇镇政府门南旁 | 申请解除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
上一条:
下一条:
皖公网安备 341600020000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