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人大十八届四次会议第7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陈敬之代表:
您在县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增加高标准农田提升项目青苗(树木)补偿等预算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涉及陈大镇、楚店镇、曹市镇和星园街道4个镇街,建设任务为4万亩(其中节水灌溉0.3万亩),高标准农田项目的实施提升了我县粮食亩均产量,促进了农民增收,有效的助力了我县农业现代化发展,是保障粮食安全与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
根据《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高标准农田亩均投资标准虽然近年来不断提高,但这些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工程建设本身,不包括补偿费用。按照《土地管理法》要求,土地征收需支付青苗补偿费,但高标准农田建设属于农业内部优化工程,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或用途,在预算制定上,高标准农田青苗(树木)补偿缺乏立项依据。在面对高标准农田施工过程中存在损坏群众青苗及树木的现象,可从几个方向予以解决。一是在项目初期,由业主单位科学做好项目规划设计,避免出现损坏基本农田现象;二是在项目实施工程中,业主单位加强监督指导施工,严格执行考核机制,对由施工单位造成的群众损失,由业主单位积极协商施工方进行赔偿;三是县财政局与农业农村局将加强沟通,提升相关乡镇的资金保障额度,增加乡镇应急处理能力。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涡阳县财政局
2025年6月28日
单位联系电话:7236808
办复类别:B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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