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05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浏览次数:52 发布时间:2025-06-27 09:17 字体大小:

葛岭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对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建议》(第105号提案)已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普法宣传工作”的建议

深化普法责任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联动执法单位,围绕乡村振兴、土地流转、婚姻家庭等高频纠纷领域,开展“法治进乡村”宣传活动。今年来共发放普法图册及宣传袋16万余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4500余人次,受教育群众15万余人次。

创新普法载体。整合“法治涡阳”抖音号、微信公众号、头条、西瓜视频等平台资源,构建全媒体普法矩阵,全网粉丝关注量共超90万。抖音号年内发布普法视频178条,总播放量超5000万次,获赞65万次;《法治涡阳》电视栏目上半年已制作并播放5期。开设“老君说法网上课堂”直播专栏,今年开展直播普法11场,观看人数逾10万,线上解答咨询1000余次;徒步普法队伍发展至200余人,开展活动10余场,行程近100公里,覆盖受众1900余人;制作系列法治动漫《老君说法》,目前第五集正在创作中。

培育法治氛围。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县从村干部、网格员、乡贤等遴选法律明白人3513名,常态化开展“民法典+人民调节法+乡村振兴法规”专题培训,实现法律明白人培训全覆盖,2024年度通过调解过程前置普法,使人民调解成功比例达98%。

二、关于“强化纠纷统筹协调”的建议

加强日常调度。发挥县级“5+N”会商机制作用,不定期召开专题调度会议,推进红色风险等级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加强综治中心建设。县综治中心整合各方资源力量,建立了风险研判、指挥调度、督办问责等工作机制,基本完成规范化建设,已正式投入运行。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人社局、住建局、自规局、农业农村局、民政局等10家单位常驻,生态环境分局、市场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卫健委、总工会等5家单位周期轮驻,妇联、团县委、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等单位随叫随驻,形成工作合力,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

加强平台调度。有效发挥市“智慧调解”矛盾纠纷信息系统作用,安排专人每天通过平台调度各镇(街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定期通报办理情况。

三、关于“强化调解组织作用”的建议

不断加强调解组织建设,提升对人民调解工作各类保障能力。目前我县现有383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其中镇(街道)调委会24个、村、社区和企事业调委会383个,行业性(专)人民调解组织7个,“警民联调”室24个、个人调解工作室3个;已逐步形成以镇(街道)调委会为主导,以村(社区)调委会为基础,以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和企事业单位调委会为补充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深化建设“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

四、关于“持续完善纠纷化解制度”的建议

县司法局克服困难,落实了案件个案补贴,加大了各调解组织、工作的经费投入。县司法局承担指导培训职责,使人民调解在维护辖区社会稳定中能力和作用逐年提升。我县出了台文件,加大经费保障,明确律师、法律工作者及法律顾问参与调处化解矛盾的职责义务, 律师调解有助于更好地发挥其群体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专业优势和经验优势,既有利于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权威地位,又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和诉讼成本。人民调解与矛盾纠纷排查预警相结合,县司法局、司法所落实村每周、乡镇每半月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制度,做到人民调解与其他化解矛盾的途径无缝对接,发挥有效预防、快速化解的作用,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各调解组织与政法部门相关单位协调,实行乡镇、村、部门联动机制,信息共享,发挥”“警民联调”等机制作用,做到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快速处置化解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

下一步,在县委政法委领导下,形成工作合力,持续推动对此项工作的优化。恳请您持续监督指导,共同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涡阳!

 

 

 

                                      涡阳县司法局

2025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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