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3年第三轮省环保督察反馈:“督察组共抽查20余家畜禽养殖场(户),80%以上存在违规还田、违法排污等问题。初步统计,全市共有690余家规模养殖场的粪污贮存发酵设施容积达不到规范要求。部分养殖场消纳土地面积严重不足,有些养殖场甚至‘预留’耕地,不进行耕种,只用于集污”问题。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省环保督察反馈,(亳州市)养殖场普遍存在违规还田、违法排污等问题。
二、整改实施主体
涡阳县委、县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全面排查整治全县规模化养殖场(户)存在的环境问题。实行“一场一策”,督促养殖场(户)规范建立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科学制定粪污处理计划,整改治污设施及消纳土地不达标的问题,确保粪污得到规范处理和利用。
四、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底
五、整改完成情况
省督察反馈全市共有690余家规模养殖场问题,其中涉及涡阳县339家,按照《涡阳县建立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我县建立了县、镇(街道)、村三级网格化行政包保工作机制。2024年度农业农村局对全县规模养殖场开展全面帮扶排查,制定问题清单,并进行现场整改验收,目前339家畜禽规模养殖场已全部完成整改。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属地镇街对养殖场治污设施配套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共计排查养殖场722家,发现问题养殖场348家,均已完成整改。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市农业农村局初验,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24日-2025年1月7日,共10个工作日)向亳州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8—5555303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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