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义门镇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浏览次数:150 发布时间:2024-09-30 11:16 字体大小:
序号 处罚对象 案件名称 违法主要事实 处罚种类和内容 处罚依据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处罚时间  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1 涡阳县义门某饭店 涡阳县义门某饭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粉皮案 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粉皮 罚款5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 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4日 涡市监处罚〔2024〕10022号 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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