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雪灾害】花沟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浏览次数:98 发布时间:2024-03-26 16:36 字体大小:

为有效防范与处置冬季出现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保证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治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避免次生、衍生灾害发生,维护我镇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以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提高我县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

二、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亳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亳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亳州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及《涡阳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涡阳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花沟镇行政区域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以及相邻镇发生的,对我镇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工作。本预案所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指由低温、雨、雪、冰冻等天气现象并发引起的自然灾害。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完善机制,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财产损失。

2)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各村(居)委会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对灾情统计上报,分析研判,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科学快速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3)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密切合作、资源共享、协同应对,确保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4)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根据各自职责,按照分级响应、属地管理为主的要求,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职责。

五、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1、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根据形势研判或灾情发展,由镇政府决定成立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全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总指挥由党委书记担任,副总指挥由镇长担任。成员单位为:武装部、党政办、应急办、综治办、民政办、农业站、财政所、广播站、派出所、市场所、国土所、供电所、电信所。镇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指挥全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研究解决预防和处置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指示;督促检查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灾害防御及应对处置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灾情和应对处置工作情况,并视情请求县政府有关部门给予支持;建议或决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启动与终止;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党政办,为镇应急指挥部的临时办事机构。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落实指挥部的各项任务;执行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组织协调制订具体应急措施并监督执行;组织开展灾害损失及影响评估;负责信息收集与发布;负责临时指挥部日常工作。

3、成员单位组成及职责

1)党政办:负责传达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负责灾情和工作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向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协调和处理救灾工作中的有关事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武装部:在收到县级地方党委政府用兵需求后,组织指挥民兵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3)应急办:负责组织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发展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加强监测预警,组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应急救援队伍和救灾物资,收集汇总和上报抗灾救灾的有关情况,负责全镇工贸企业应对雨雪冰冻天气,做好隐患排查。

4)中心学校:负责部署、指导中小学校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知识宣传教育,指导根据避险需要,适时调整教学安排,保障在校师生生命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各地做好中小学校危房除险加固和因灾损毁校舍恢复重建工作,确保校舍安全;指导帮助受灾学校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5)派出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维护受灾路段交通秩序;及时疏导、分流滞留车辆,保障道路交通畅通;协助提供部分道路信息;遇有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视情况实行交通管制;负责组织消防救援队伍参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应对处置。

6)民政办: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时,协助有关部门,加大街头流动救助巡查力度,劝导符合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救助管理机构的救助服务;对养老机构服务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将符合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受灾困难群众,按规定程序纳入保障范围。

7)财政所:配合有关部门对灾情进行核查、评估和上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灾资金筹集、拨付、管理和监督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向上级财政、应急部门申请救助补助资金。

8)国土所:负责组织因积雪融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并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发的地质灾害发展趋势进行分析,提出应急防治措施建议;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查核、评估林业因灾损失情况;组织林业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组织开展生产自救,恢复林业生产。

9)农业站:负责做好突发性低温雨雪冰冻引发的农业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工作;查核、评估农业因灾损失情况,指导协调灾区做好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指导危房加固和灾区开展灾后房屋和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作。为镇政府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援保障,指导、协调做好水利工程及水利部门管理的相关供水设施的防冻工作,加强水利工程调度运行、监测和维护管理,指导各地做好因灾损毁水利工程的恢复重建,保障水利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10)广播站:负责做好文化、旅游、体育行业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做好公共场馆人员疏散和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对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广播电视设施设备损坏进行抢修保养,保障广播电视设施的安全,确保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利用多种形式集中报道抗灾救灾中的感人事迹及好经验、好做法,弘扬正能量。

(11)军服办:组织执法中队开展维护受灾道路交通秩序,铲雪除冰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救援转移受灾群众。

12)卫生院:负责做好医疗救灾工作准备,加强冬季易发病的宣传,做好流行病的预防和控制,组织协调医护人员对因灾伤病人员进行医疗卫生救援。

13)市场监管所:负责救灾物资和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组织开展专项价格检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配合县有关部门做好价格调控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灾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14)电信公司:负责组织、协调抢修和维护因灾损毁的通信设施;保障应急抢险救援指挥和现场通信畅通。根据指挥部的要求,发布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警信息。

15)供电公司:负责加强对电网的维护,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对受损电力设施进行抢修,在具备条件时清除电网线路杆塔上的冰凌,全力保障电网正常运行和生产生活用电。

4 、工作组构成及职责

启动本预案Ⅱ级(含)以上响应后,应急指挥部即成立综合组、生活救助组、交通工作组、医疗卫生救助组、宣传报道组等5个工作组。各工作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对处置工作。

1)综合组:负责材料起草、公文办理、会议安排、监测预警、信息报告、舆论引导和综合协调工作;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党政办、应急办、综治办、民政办、农业站负责。)

2)生活救助组:负责灾情的查核与上报,分配下拨救灾款物,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妥善安排好困难群众吃、穿、住、医等基本生活。(应急办、民政办、卫生院负责。)

各村(居)委会要组织力量对居住在危房中的群众进行转移,应急办要及时协调各有关部门开设避灾(避险)场所,临时安置转移群众。必要时利用学校、体育等社会公共场所用于人员转移安置。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人员大量滞留的,要适时开设避灾(避险)场所,疏散滞留人员,同时提供必要的基本生活保障。

3)交通工作组:负责全镇镇村公路的除雪铲冰,保障客货运输工作;全力为公路上滞留的司乘人员提供食品、饮水等保障;指导受灾地区做好道路的除雪铲冰保畅工作;必要时协调沿线村(居)委会组织群众为公路滞留人员提供食物、饮水等保障。(派出所、军服站、各村(居)委会。)

4)医疗卫生救助组:负责组织做好受灾伤病群众的救治、灾区疫情疫病预防控制、救灾药品器械供应、因灾卫生监测报告等工作。(卫生院负责)

5)宣传报道组:负责抗雪救灾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做好灾区广播设施的恢复。(党政办、广播站负责。)

5、 避难场所准备

各村(居)委会确定本地区的避难场所,设立标志,制订完善紧急疏散办法和程序,确保受到灾害威胁的群众安全、有序、及时转移,提供基本生活所需的食品、饮用水、衣被、临时住所等。

6、 物资准备

镇政府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建立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救援装备的储备制度。

7、队伍准备

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承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任务,镇政府成立50人的应急队伍,各村成立20人的应急队伍。派出所、中心学校、卫生院等单位根据职能和实际需要,加强本行业(领域)的专业应急队伍建设。

8、宣传、培训与演练

镇政府和各村(居)委会应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防灾应急、自救互救等知识普及教育。中心学校应指导中小学校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灾应急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各级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灾应急知识,增强全民的公共安全和防范风险的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避险救助能力。

镇政府组织开展应急处置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定期组织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队伍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9、社会动员

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的村(居)委会、村民组等应当按照应急指挥机构的决定、命令进行宣传、动员,发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企事业单位应服从指挥机构的决定、命令,根据需要,做好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社会力量应在当地政府统一指导下,适时组织开展社会捐赠活动,开展救灾救援工作。必要时,应急指挥机构可紧急征用灾害救援救助急需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场地。灾害救援救助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六、预警级别与发布

1 、预警级别

按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影响范围,预警级别由高到底划分为四个等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2、 Ⅰ级预警

已启动Ⅱ级预警并持续2天,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最低气温持续低于-2℃,2小时内可能出现或者已经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道路结冰。

3、 Ⅱ级预警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最低气温持续低于-2℃,6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较大影响的道路结冰。

4、 Ⅲ级预警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最低气温连续5天低于0℃,1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道路结冰。

5、Ⅳ级预警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最低气温连续3天低于0℃,可能对交通或农业有影响。

6、预警响应

按照《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安徽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亳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亳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与《涡阳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涡阳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规定,采取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防范措施。根据灾害预警等级情况,各级应急指挥机构进入应急状态,有力有序地开展工作。

1)基础设施方面:采取必要措施,确保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2)城乡建筑方面:针对可能出现险情的建筑要及时进行人员转移,对危房进行维修加固。针对公交站牌、户外广告牌等构筑物等进行隐患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采取排除隐患、设置警示牌等措施。

3)交通运输方面:针对天气状况进行限速、限行等措施,做好车辆分流、交通疏导、现场秩序维护和人员疏散等工作。

4)生产生活方面:督导企业对生产、仓储场所以及露天设备、运输车辆等进行安全检查,防范事故的发生。对成品油、粮油、肉、蛋、菜等重要生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进行适当储备并制定保供计划。

5)安置救助方面:做好食品、饮用水、衣被、帐篷等救灾物资调用的准备,保障转移人员的基本生活。

七、灾情报告和评估

1 、灾情报告责任和评估单位

镇政府是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报告的责任单位,应急办、卫生院、农业站、国土所、供电公司等部门,按行业归口调查、收集、整理灾情信息,由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启动本预案Ⅱ级以上响应后由县应急指挥部综合组负责)负责统一汇总和分析评估,并上报县应急指挥部。

2 、灾情报告时限要求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镇政府及各村(居)委会和有关部门应立即调查统计受灾基本情况,报应急指挥部汇总灾情,迅速将本行政区域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应急指挥部报告,并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和抗雪防冻救灾工作情况。

3 、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救灾工作结束后,镇政府要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以及人员转移安置、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等情况。

八、灾后恢复重建

1 、善后处置

1)各村(居)委会和镇直各单位应组织力量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善后处置工作,修复损坏的公共设施,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2)各村(居)委会和镇直各单位应深入开展灾害损失核定工作,制订并实施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对依法征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按规定给予补偿。保险监管部门应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灾害损失的理赔工作。

3)善后处置所需救灾资金和物资由事发地村(居)委会安排,需要镇政府支持的,可向镇政府申报。

2 、社会援助

各村(居)委会和镇直各单位应依据有关社会援助制度,鼓励和动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物资、资金、技术支持和捐赠。工会、共青团、妇联应适时组织开展捐赠、心理疏导等社会援助活动。

3 、调查与评估

应急响应解除后15日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影响进行调查、核实、评估,形成总结评估报告报县应急指挥部。报告内容包括灾害损失评估、预测预报、抢险救灾情况和经验教训、改进措施以及典型案例等。镇直各单位应及时将监测资料、灾情资料、工作技术总结、服务材料等进行收集归档。

4 、恢复重建

1)应急响应结束后,镇政府应立即制订恢复重建计划,迅速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2)Ⅰ级和Ⅱ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恢复重建工作由县政府统筹安排,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受灾情况制订恢复重建计划,按有关程序报批后由镇政府组织实施。Ⅲ级和Ⅳ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恢复重建工作由镇政府负责。

九、应急保障措施

各(村)居委会和镇直各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规定,切实做好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做好安全保卫、交通运输、医疗卫生、通信等工作,确保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保障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花沟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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