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79-1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浏览次数:194 发布时间:2024-06-20 16:24 字体大小:

李强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宠物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22年1月20日亳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文件公布《亳州市养犬管理办法》自2022年2月1日起实施,根据《亳州市养犬管理办法》提出的由县人民政府建立养犬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建立由公安、城市管理、农业农村等部门参加的养犬管理联合执法机制,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养犬行为;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健康、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财政、宣传等部门按照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养犬管理的工作机制。

涡阳县公安局按照上级工作部署,成立了养犬管理工作专班,由涡阳县公安局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胡皓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前期已认真组织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并派专人到开展此项工作较早的蒙城县进行了实地考察,取得了他们较为成功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县实际,目前已制定了初步工作方案,坚持“从严整治养犬乱象、全面提升文明意识、督促养成良好习惯、示范引领文明新风”的总体目标,通过全面摸排、集中整治、督查整改、巩固成效等,重点解决养犬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

目前涡阳县已成立城区养犬领导小组,由副县长、县公安局长王久山任领导小组组长,县住建局局长祝礼、城关街道书记程军、星园街道书记裴力、天静宫街道书记秦占先任副组长,县公安局副局长胡皓为牵头人,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并抽调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常态化开展文明养犬开工作:一是抽调社区民(辅)警、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小区物业人员分成3人巡查小组,对在乐行佳苑等物业小区和急救中心家属院等无物业小区开展巡查工作,对不规范养犬的居民进行劝导,并发放犬只牵引绳;二是从特(巡)大队抽调身手敏捷年轻民(辅)警组成两组抓捕流浪犬工作小组,以淮中大道为界,分南北两个工作小组执行任务;三是城区交警、特(巡)警在街面正常工作的同时,纠正遛犬不栓绳等不文明文明行为,对无主犬和流浪犬报告整治办进行抓捕。

下一步我局作为牵头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继续联系有关街道和有关职能部门,对城区规范养犬进行广泛动员宣传,对无主犬进行抓捕清理,对不文明养犬、遛犬不栓绳、遛犬不清理粪便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整治。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县养犬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希望在今后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涡阳县公安局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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