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动车维修企业2023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公示
根据《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交公路发〔2006〕719号)和《安徽省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2023年5月至7月,我局对本行政区域内在册满一年的一类、二类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进行了2023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2024年8月31日前向企业所在县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反映。
附件:2023年度一类、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结果
亳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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