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卫健委2024年度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报告

浏览次数:375 发布时间:2024-08-05 15:11 字体大小:

2024,我委共承办政协委员提案4件,所有的提案均属于常态化工作,均在推进过程中。截至目前,所有提案已全部办理完成,办结率为100%。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提案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上,我委一贯高度重视,始终坚持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不断创新办理工作的方式方法,对提案第一时间进行专题研究、及时部署,确保办理效率。

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一)关于提升社区中医药服务水平的提案。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县积极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服务体系日益完善。2018年我县成功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卫生先进单位”。2023年我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通过评审验收。县中医院创建成“三级中医院”,目前正创建“三级甲等中医院”。2019年县中医院与安徽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达成合作,建设成安徽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涡阳分院,我县居民在家门口即能享受省级专家服务。2020年县中医院二期工程投入使用,三期工程积极推进中。建成中医“治未病”服务中心,设立名医堂,开设5个省、市名中医诊室。全县所有乡镇卫生院均建成中医馆、设置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所有村卫生室均能提供中医药服务。100%乡镇卫生院能够提供6类10项以上中医适宜技术,80%村卫生室能够提供4类6项以上中医适宜技术,建成村卫生室中医阁70家。全县已建成以县级医院为主体,以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涵盖预防、治疗、康复、保健等功能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

2023年底我县利用中央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积极推进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智慧共享中药房涵盖县区域内中药饮片集中供应、仓储、保管、调剂、煎煮和配送等服务,基本实现全县范围内智医、智药和智慧配送功能,保障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中医药服务需求,预计明年建成投入使用。

(二)关于强化三岁婴幼儿照护推进托幼服务的提案。

为解决婴幼儿入托难题,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省级将安心托幼行动纳入“暖民心行动”,集中全力推进实施,县委、县政府高位推进,强化婴幼儿托育工作支持力度,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取得积极进展。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截至目前,全县约有0-3岁婴幼儿3.35万人;全县开展托育服务机构共计71所(其中24家已成功备案,托幼一体化幼儿园42家、市场局注册机构5家),共有托位4445个,其中普惠性托育机构12家,市级示范性托育机构3家,千人口托位数达3.71(省下达我市2025年千人口托位数目标任务4.6)。

关于“多措并举发展多样化机构照护服务”事项。

一是公办嵌入。依托现有公办幼儿园开展嵌入式托育模式,在生源未满、教室有空闲的幼儿园开展托幼一体化服务。全县已有52所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占比达20%。

二是公建民营。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发挥现有公共房屋作用,建设普惠性托育示范机构。

三是民办普惠。注重普惠优先,强化扶持政策,对依法注册的托育机构,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落实普惠政策,按照实际入托的婴幼儿数量每位每月补助200元,2023年全县共补助民办普惠托育机构39.6万元,切实保障了普惠托育机构的正常运营。

四是建立公立医疗机构托育点。按照省市暖民心行动方案的具体要求,依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托育点建设方案的通知》,着力推进公立医疗机构托育点建设,目前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采取协议合作第三方的机构分别完成了县级公立医院托育点建设工作。

五是县级公办独立托育机构。加快推进县级公办独立托育机构建设。我县在省安心托幼项目资金支持下,县级公办独立托育机构正在建设当中,预计今年可以投入使用。

为切实解决群众生孩容易,养孩难”的问题,卫健系统率先带头,提出“推动公立医疗机构利用自有资金和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工作,使医务人员享受“身边的托育服务”,解除医护人员后顾之忧,弘扬卫生健康文化,营造良好尊医重卫氛围,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以满足公立医疗机构职工托育服务需求为导向,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普惠性、非营利性托育服务,着力解决职工托育服务困难、便捷性不足等问题。 

鼓励积极探索社会化经营管理模式,采取公办民营、医企合作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和社会影响力的专业性托育企业提供托育服务,签订协议,规范运营,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
托等托育服务。

关于“建设专业队伍,培养高素质婴幼儿照护队伍”事项

通过开展调研、交流合作等形式持续优化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一是扶持本地职业院校、高等院校等增设0-3岁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培育托育专业人才,鼓励有条件的托育机构为学生提供实习基地,或开展业务技能培训业务,节省人力的同时还可以培养后备人力资源;二是推动托育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建立完善保育师职业资格认证标准,畅通职称、职务晋升渠道及路径,增强托育从业人员的职业归属感、职业认可;三是健全培训体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范资格准入准则,对托育从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者颁发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妇幼保健机构对卫生保健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应急、消防救援部门定期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应急能力的培训;四是加强宣传力度,建立薪酬保障制度,制定最低工资标准,构建合理有效地薪资激励机制,依法保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关于“强化监督管理,规范管理婴幼儿照护机构”事项。

我县托育服务领域健康安全有序发展,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试行)》的通知,结合行业特点,强化部门交流。结合卫生健康部门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卫生许可等工作开展,加强与教育、市场监督、商务等部门开展联合工作,对从业人员各项业务和应尽职责开展全方位监督管理。定期由卫健委牵头联合消防部门和其他单位对全县备案托育服务机构的质量安全、应急管理、消防安全、疫情防控、食品安全、卫生保健等安全工作进行督查。
     1、托育机构卫生保健方面: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室及卫生保健设施符合规范要求,卫生保健员的配备符合比例要求,上岗前均接受了妇幼保健机构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资质证书。教职员工上岗前均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证明书”,每年定期参加健康检查。

2、托育机构食品安全管理方面:各托育机构食堂均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各项“食堂管理制度”及各项记录,如:食堂消毒记录、食品留样专人管理记录,食品进货查验索凭记录健全;工作人员上岗前通过体检均取得“身体健康证明”和资格证。

3、饮用水方面:凡使用桶装水和净水器、热水机的托育机构均要求清洗消毒记录、维护及滤芯更换记录和涉水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

4、消防安全方面:规定了托育机构不得设置在“三合一”场所和彩钢板建筑内;不得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与其保持安全距离。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疏散楼梯的宽度不应小于1.2米,设置在首层时有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托育机构大于50平方米房间的疏散门数量不应少于2个。托育机构每50平方米配置不少于一支4KgABC类干粉灭火器。安装24小时可视监控设备或可视监控系统。托育机构从业人员接受消防安全培训上岗,上岗后每半年至少接受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及消防逃生演练,尤其是加强组织婴幼儿疏散逃生的技能培训。

5、收费标准方面:为规范收费标准,对托育机构的收费也进行了收费管理每月保育费不高于1500元。

感谢您对我县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对我县卫生健康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下一步我县将持续推动托育服务水平提升。积极向家长传播科学的育儿理念,广泛征求适龄婴幼儿入托意见建议,不断改进现有服务流程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促进广大家庭和谐幸福。

(三)关于降低生育成本,提升我县人口出生率的提案。

2021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作出“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重要战略部署。2023年5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时强调:“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事,必须着力提高人口整体素质,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三孩政策有助于进一步释放生育潜力,减缓人口老龄化,增加劳动力供给,加强家庭内部支持功能,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市级积极响应,出台了《亳州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的若干举措》(亳卫秘〔2024〕66号),我县目前正就具体举措认真谋划,主要涉及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生育保障方面。及时足额落实生育保险待遇,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生育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职工医保报销。做好参保居民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分娩并发症、合并症住院治疗按照普通住院政策保障等措施。

二是减轻养育负担方面。强化税收支持生育政策,积极落实二孩、三孩家庭个税差异化政策,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等措施。积极谋划生育补贴细则事项出台。

三是完善托育服务方面。增加托育服务供给,大力发展普惠托育,落实托育服务设施建设要求,积极推进托幼一体化,支持用人单位开展托育服务,确保实现“十四五”千人口托位数4.6个目标任务等措施。

四是降低教育成本方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适度增加城镇义务教育学位;“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建、改扩建幼儿园91所,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以上等措施。

五是优化休假制度方面。符合《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三十天护理假;在子女六周岁以前,每年给予夫妻各十天育儿假等措施。

六是保障女性就业方面。支持女性生育后重返工作岗位,对因生育中断就业的女性,在其生育2年内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每人500—2400元培训补贴,符合条件的,培训期间给予每人每天50元生活补助等措施。

七是做实扶助关怀方面。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作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重点对象,优先签约、优先服务;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要开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就医绿色通道,设置提示标志,落实优先便利服务等措施。

八是强化宣传引导方面。积极培育新型婚育文化,加强对年轻人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的引导;充分发挥各级党群组织优势和各类新闻媒体作用,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开展人口基本国情和生育支持政策宣传教育等措施。

九是加强组织领导方面。坚持人口工作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口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等措施。

感谢您对涡阳县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对我县卫生健康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四)关于加强全科医生引进,解决基层医疗卫生人才不足等提案

一是加强全科医生引进,解决基层医疗卫生人才不足。

为了加强全科医生引进,充分解决我县基层医疗人才不足问题。我委积极谋划人员招聘工作,今年以来已开展校园招聘、人才引进、乡镇卫生院招聘、订单定向生定岗等工作,大力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医疗机构队伍得到有序补充。同时,我委探索建立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机制,2022年县医管会出台《加强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意见》,对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医药卫生类硕士以上学历或中级职称以及全科医学、妇儿专业、口腔专业、精神专业等方面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简化招聘程序、加大招聘力度。2023年委党组出台《关于做好引进县外高层次人才和医学类急需紧缺人才工作的通知》,规范了各医疗机构县外高层次人才和医学类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程序加强医疗机构专技人才招聘工作。2023年我县医疗机构公开招聘78人,校园招聘录用41人才引进18人(其中副高1人,中级2人,研究生15人);疾控中心招聘10人147人。

下步,我县将针对医疗机构紧缺人才加强招聘和引进,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二是加快推进我县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提升乡镇卫生院综合服务能力。

为落实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要求,加快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2019年以来,涡阳县按照省市综合医改统一部署和要求,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要求,深入推进县域综合医院,扎实开展紧密型医体和医联体建设,突出卫生事业发展“公益、公平、效率”,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医改政策,卫生事业取得快速发展,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基本医疗服务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居民健康水平稳步提高,实现人民群众得实惠、党委政府得民心、医保资金可持续、健康事业得发展的多赢局面,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

目前,我县现有2家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包含27家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两包三单六贯通”的建设路径,以医共体为单位在行政、人员、财务、绩效考核、医疗业务、药械、医保基金、信息系统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基层医疗机构发展进一步规范。同时,通过千医下乡、家庭医生签约团队等帮扶方式,加大医共体牵头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帮扶力度,充分提高乡镇卫生院综合服务能力。

下步我委将持续落实医改工作要求,深化县域医共体内涵建设,加大牵头医院对乡镇卫生院的帮扶力度,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三是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提升各级医院能力建设。

我县现有两家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分别由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牵头组建,包含全县27家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医共体内,牵头医院通过千医下乡、家庭医生签约团队等方式在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的能力建设,充分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业务水平。自医共体组建以来,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得到均衡发展,基层诊疗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同时,近两年在中科大附一院、安中医一附院的托管帮扶下,我县两家医共体牵头医院医疗技术水平得到充分提高目前,我县两家医共体牵头医院均为三级医院。为保障全县医疗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建议民营医院可通过对口帮扶等方式加强与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的联系,通过医疗人才的帮扶进一步提高本院诊疗服务能力,为全县居民提供更加优质、全面的医疗服务。

四是推进基层医疗水平发展。

为推进基层医疗水平发展,我委通过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充分提高基层医疗能力建设。一是通过千医下乡,从县级医院选派20名优秀医疗人才对乡镇卫生院驻点帮扶,让基层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县级医疗资源。二是我委积极推动店集、楚店、义门、高炉等四家乡镇卫生院新院建设,通过新院区的建设,进一步为基层医疗机构提供优质医疗资源。三是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我委对全县各基层医疗机构环境卫生进行全面督查,并限期整改,充分提高患者就医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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