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五届三次会议第10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市农业农村局:
我县对市人大代表叶华关于农村道路安装太阳能路灯的建议,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会办意见函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对124个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庄中安装路灯约7440盏,太阳能路灯占比提升至70%。
下一步,我县将认真研究叶华代表关于农村道路安装太阳能路灯的建议,在申报、争取相关项目资金时,加大向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倾斜力度,指导各地完善乡村道路照明设施。同时积极探索以群众自愿申请、直接受益为前提,通过群众自筹、社会捐赠、集体经济投入等筹措方式,组织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乡村亮化。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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