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解读】完善房屋质量问题维修机制 减少工程质量投诉
工程质量与民生息息相关,市住建局始终把解决工程质量问题、提升工程质量水平作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任务,不断完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健全质量问题维修处理和信访投诉协调处理机制,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让工程质量问题化早、化小,努力减少因工程质量问题产生的信访投诉。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住建局党组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今年以来先后多次召开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和信访工作专题会,分析工程质量问题和信访形势,布置开展工程质量问题治理和信访化解工作。设立线下信访接待大厅,实施局领导班子公开接访制度。
(二)健全维修处理制度。印发了《关于加强住宅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住宅工程保修期内质量问题投诉分类处理指导手册》《住宅工程质量问题维修技术指导手册》,明确了常见质量问题类型、处理方式和标准规范依据,为进一步提高质量问题维修和信访投诉协调处理工作质量提供了依据和技术支撑。
(三)畅通维修诉求渠道。上线住宅工程质量问题“码上维修”小程序,把申领质量问题维修二维码作为工程竣工交付的前置条件之一,全面推进工程质量维修“二维码”进小区、入楼栋,让业主足不出户就能线上反映房屋质量问题。建设了亳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问题维修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质量问题报修登记、核实处理、过程督办、沟通回访、满意度评价等全过程信息化管理。目前,全市127个项目申领了维修“二维码”,累计受理687条质量问题。
(四)引入第三方保修机制。我市积极探索建立工程质量保险与工程质量管理、工程品质提升、工程质量保修相结合的良性互动机制。招标选取第三方保险经纪机构为我市提供住宅工程质量责任保险咨询服务,由经纪机构搭建了保险共保体、维修企业库和风险管理机构(TIS),借助专业力量加强过程质量控制和后续质量保修。今年以来,全市44个项目购买了质量保险 ,其中住宅工程项目39个,涉及30440户。保险机构已累计开展质量风险评估15次,受理质量问题维修992次,投保后的住宅工程质量问题投诉率显著降低。
(五)全面推行住宅工程业主开放日制度。制定印发了《关于强化亳州市新建住宅工程质量竣工交付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落实住宅工程“业主开放日”制度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三阶段”工作要求,确定开放内容和组织流程,压实主体责任,加强部门监督指导,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定期通报和考核制度,压实属地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今年以来,全市54个项目开展了业主开放日活动,涉及47564套住宅,邀请户数32833户,到访参与活动户数13526户,反馈质量问题8768条,已完成整改8152条。
(六)实施质量分级分类监管。对全市在建工程项目质量风险实行分级管理,并按季度实施动态调整,制定了《进一步优化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差异化监管》制度文件,根据分级评价结果进行分类监管,落实差别化监管措施。我市192个项目均已全部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其中质量风险一级项目3个,二级1个,三级59个,四级112个。
(七)搭建质量监管平台。依托我市工程审批改革系统,搭建了工程质量安全信息化监管平台,检查发现的问题通过线上向县区下发,实现任务分配、检查整改、回复销号等闭合管理,事中事后监管可视化,进一步提高了监管效能,减轻了企业负担。截至目前,市级监管部门通过平台共下发问题移交清单55份,执法建议书9份。
二、取得成效
通过出台《关于加强住宅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渗漏及裂缝防控治理方案》《关于进一步落实住宅工程“业主开放日”制度的通知》等制度文件,搭建工程质量安全信息化监管平台,开发建设亳州市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和JCQ桩基测试远程监管系统,强化了我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管,有力促进了全市工程建设行业健康发展,有效减少了工程质量投诉。今年以来,我市未有因质量问题投诉被省主要领导批办的事项,全市质量问题投诉处理在可控范围之内。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局将继续发挥部门职能,不断完善工程质量监督模式,加强协同配合,加大对县区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技术指导力度,切实负责组织好、落实好各项政策举措,进一步降低工程质量投诉率,提升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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