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80-2号政协提案的答复
王秀梅委员:
您在县政治协商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公墓建设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殡葬工作是民政领域的工作重点之一,农村土坟的管理及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用地问题,一直是殡葬领域的关注点,近几年我县在殡葬改革中不断加强殡葬设施建设支持力度,进一步规范公墓建设管理,满足群众基本殡葬需求。
(一)不断规范村公墓建设程序。一是根据省市要求,我县从2019年开始推行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目前共建成农村公益性公墓20座。2019年我县印发了《深化殡葬改革推行公益性公墓建设的实施意见》(涡政办〔2019〕2号),对公墓规划选址、建设标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科学合理选择墓址。二是明确管理主体。城市公益性公墓由同级民政部门管理维护,农村公益性公墓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由县级民政部门明确管理主体,一般为公墓所在地乡镇政府,县级民政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管。三是加强日常管护。要求各镇已建成的公益性公墓要落实专人专岗或专业管理团队,强化日常管理责任,对公墓内的设施及时维护、修缮,保持墓位完好整洁、墓区环境优美。
(二)积极推进农村殡葬设施规划工作。为全力做好殡葬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工作,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基本殡葬服务,实现“逝有所安”。目前,我局正在制定殡葬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实施方案,协调国土等部门,聘请专业机构,编制《涡阳县殡葬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完善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保障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同时,我们也将充分考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公墓的建设能够真正满足群众的丧葬需求。
(三)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积极宣传农村公益性公墓相关政策,为群众算好“经济账”,争取获得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充分发挥好广大党员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头落实有关政策,自觉倡导“以树代碑”等绿色节地的安葬方式,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更新丧葬观念,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公墓建设管理工作,加强科学规划,采取多种方式建设公益性公墓,推进与国土空间、预算内投资等规划的有效衔接,加快对原有公共墓地和集中埋葬点资源整合,从根本上解决安葬问题。推进公益性公墓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土地、林业等报批手续,规范后续管理维护,提高群众认可度和满意度。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殡葬工作的关心,同时,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注和支持,共同推动殡葬改革事业的发展。
涡阳县民政局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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