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80-1号政协提案的答复

浏览次数:171 发布时间:2024-07-22 16:03 字体大小:

罗淑珍委员:

您在县政治协商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和规范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规划和布局。根据省市要求,我县2019年分别在西阳、青疃等10个乡镇新建农村公益性公墓10座,2020年分别在牌坊、临湖等10个乡镇新建农村公益性公墓10座。目前我局正在制定殡葬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实施方案,协调国土等部门,聘请专业机构,编制《涡阳县殡葬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完善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保障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同时,我们也将充分考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公墓的建设能够真正满足群众的丧葬需求。

(二)严格管理和维护。坚持基本殡葬公共服务的公益属性,健全完善公墓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提升公墓规范化管理水平。一是明确管理主体。城市公益性公墓由同级民政部门管理维护,农村公益性公墓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由县级民政部门明确管理主体,一般为公墓所在地乡镇政府,县级民政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管。二是加强日常管护。各镇公墓要落实专人专岗或专业管理团队,强化日常管理责任,对公墓内的设施及时维护、修缮,保持墓位完好整洁、墓区环境优美。

(三)强化资金保障和政策支持。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对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的资金支持,同时探索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方式,为公墓的建设和管理提供稳定的资金保障。此外,我们也将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政策导向,为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和管理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优惠措施。

(四)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以整治乱埋乱葬、治理殡葬环境、加强殡葬管理为重点,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丧葬方式,提高公益性公墓使用率,减轻群众负担,保护生态环境,节约土地资源,推进全县移风易俗和殡葬改革向纵深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殡葬改革工作的关心,希望您继续支持和关心我县民政事业发展,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改进问题不足、提升各项工作水平。

 

 

 

                                   涡阳县民政局

                                  2024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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