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第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2号委员提案的回复
李侠、孙梅委员:
你们在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实施垃圾分类,让天更蓝、水更清”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宣传教育。目前,我单位已采取向市民群众发放垃圾分类宣传品及现场宣讲等多种方式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宣传,积极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工作,不断提升广大市民群众垃圾分类意识,努力营造生活垃圾分类良好氛围。
二、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85号)文件要求,力争到2025年,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法规制度体系,设区市因地制宜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针对垃圾分类桶设置情况,我单位也已点对紫光大道、向阳路、繁华大道等主要路段设置垃圾分类箱,对其他路段垃圾桶喷绘张贴可回收垃圾及不可回收垃圾标识,提高市民群众垃圾分类意识,为下一步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打下扎实基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面向市民群众广泛开展教育引导工作,让社会大众充分认识实行垃圾分类处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学习、掌握生活垃圾分类的标准、投放要求,通过有效的教育督导,让更多的人行动起来,培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尽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设施设备建设,不断满足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需求。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涡阳县城市管理局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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