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人大第十八届三次会议第10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浏览次数:92 发布时间:2024-05-27 17:18 字体大小:

县人大张贤伟等10位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对星园街道规划区内城市道路两侧绿化”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是政府出让土地时界限到建筑红线,小区建设时按照规划部门要求小区围墙必须退让红线1.5米以上,这块退让出来的地块实际上属于小区土地,不属于公共绿化范围;部分小区建设时,就没有对围墙外地块进行绿化,造成绿化缺失而形成的“真空地带”。

       近几年来,我局已关注到城区零星地块绿化问题,2020年,我局实施了城区空地绿化工程,对五小东侧、李马安置小区周边、阳光花园周边、涡阳中学东侧、东方明珠安置小区周边等26块零星地块进行了绿化,总绿化面积3.5万平方米,有效提高了以上地块附近区域居民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今年以来,按照县政府安排,我局位又对城区道路、小区周边绿化缺失的地块进行摸排,目前共摸排出地块21块,其中就包含了小区周边未绿化地块。我局将摸排情况上报县政府,待确定绿化方案后尽快实施,从而解决星园街道规划区内城市道路两侧小区周边存在绿化“真空地带”情况。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涡阳县城市管理局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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