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科技学校财务公开制度

浏览次数:273 发布时间:2026-01-12 10:36 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对学校财务活动进行有效地控制和监督,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保障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推进学校财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我校财务公开制度。

一、财务公开的目的

实行财务公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大教职工民主管理、监督学校财务工作的力度,激发教职工当家理财的积极性;做到领导重视、制度健全、载体明确、形式多样、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上下齐心,形成合力,以促进中小学财务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财务公开组织领导机构

按照《会计法》和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学校校长是学校财务管理、经费审批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要成立财务公开监督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法人代表、财务、教务、工会、教师代表等有关人员参加,具体组织实施学校财务公开工作。

三、财务公开的内容

1、财政核拨的各种专款、专项资金;

2、向学生收取的自愿性收费收入、及其他承包租赁收入;

3、资金借入、贷款和借出及呆账、坏帐损失;

4、学校自定与经济挂钩的考核、奖惩、劳务报酬和津贴的分配规定;

5、公务接待费用,包括就餐、用烟、租车开支;

6、重要财产、物资的购置和损失;

7、集体和个人福利待遇的分配情况;

8、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开支情况;

9、建设工程项目和维修项目经费落实、公开招投标以及全过程监督情况;

10、学校食堂的收入、支出、盈余和亏损;

11、其他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经济事项。

四、财务公开的时间

主要采取定期公开和不定期公开的方式。对财务收支管理,年初要公开收支预算计划,年终要公开财务收支决算;学生代办费收支,按学期结算公开;对财务状况的公开可每学期进行一次;与财务有关的其他事项的公开时间,应根据需要在事前、事中、事后及时公开。

五、财务公开的形式

要本着“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实现“公布地点公众化、公布形式专栏化、公布内容通俗化、热点问题专项化”。

1、学生代办费结算在收费公开栏公开;

2、教师福利待遇等通过一定的会议形式公开;

3、学校经费的总体运行和具体收支数据采用报告制形式,由理财小组利用会议向全体教职工报告公开;

4、对各类分配、补贴、奖惩等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进行公开;

六、财务公开的实施规定

1、学校成立民主理财小组,由分管副校长任组长、学校总务主任任副组长、经教师会推选出的3名教师代表(或工会委员)参加。

2、所有票据须有校长、分管财务副校长、办公室主任、经办人签字,才能入账。教育经费核算中心每期末将各校全部收入列表打印,交财务经办员返校公开,逐一核对。如发现有收入未入帐的,对单位与直接责任人实施严厉处罚。

3、凡500元及其以上开支,须有两人在场。凡1000元及其以上开支,须经校长、财务专管员与民主理财小组协商通过,并接受全程监督。凡3000元及其以上开支,须在教师大会上或经教代会讨论通过。

4、物品购买,必须做到勤俭节约,可不买的一定不买,确需买的一定货比三家,价廉物美。所购货品在同类标准下,明显高于市场价的不予报销;同时购置多种物品一票支出,票上栏目无法写清,必须附上清单,清单上必须盖有与发票相同的公章,并有经办人、验收人签字。

5、基建维修超万元项目必须事先有预算有报批手续。招标项目和非招标协定工程支出,须附上协议合同,预决算单、竣工验收书等。任何基建项目必须接受财务代表监督;有国家专项资金扶持的基本建设,必须有财务代表的全程参与。

6、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租车、用餐原则上要有两人在场;不准记帐,坚持一次一票一结。租车填差旅单报帐,并由经手人注明租车事由、路线、时段。用餐凭餐饮发票报帐,并要求经手人写明招待单位、人数及事由。租车与招待用餐如事先未通知财务代表,事后应及时将相关票据交财务代表会审。

7、财务公开除需事前、事中、事后和必须按学期公开的事项外,对财务收支的审议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由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组织进行。

8、在每年的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上,学校要向代表们或全体教师汇报一年经费收支情况,倾听教职工意见,接受教职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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