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231 发布时间:2023-09-24 16:08 字体大小:

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街道直属各单位:

  “中秋”“国庆”假期临近,为确保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度过一个快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中秋”“国庆”期间街道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

  各村(社区)、各单位(部门)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和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部署“中秋”“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研究部署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带头落实安全生产检查任务,全面配合并开展好上级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好抓实抓细,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

  各村(社区)、各单位(部门)要按照各自安全生产职责,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督促企业(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企业(单位)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按时保质整改到位;对现场隐患严重、生产过程中不能确保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撤出现场作业人员,确保生产安全。

  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同时,要重点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以及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措施,确保“小事少出、大事不出”。认真排查路面安全防护设施安装维护情况,配足配全事故多发路段、临水危险路段的安全防护设施;要加强对营运客车、学生接送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城市公共交通车辆的安全监督检查;要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力度,全面落实养老机构、宗教场所、商场、医院、影剧院、饭店、宾馆、网吧、酒吧、KTV、学校、城市广场等公众聚集和商贸服务场所的安全监管责任和防范措施;要加强各类旅游景点、游乐设施的安全检查,确保安全运行;要加强节日期间商业促销、庆典等大型公共活动的安全管理,严格报批程序,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切实有效的应急预案,杜绝群死群伤事故发生;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民爆器材安全监管,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措施,加大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打击力度;要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加强施工现场和施工队伍管理,督促企业认真制订和落实各项安全防护和事故应对措施;加强在建建筑和道路、桥梁的安全检测、检验,确保不发生坍塌事故。

  三、进一步做好值班和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现在起至“中秋”“国庆”期间,各村(社区)、各单位(部门)要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细化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应急措施,确保发生事故后能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及时救援,妥善处置,最大限度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要严格执行“中秋”“国庆”期间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通畅并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街道将组织人员对各村(社区)、各单位及相关部门在“中秋”“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开展督查,对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不力、行动迟缓、相互推诿、敷衍塞责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造成的事故,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星园街道2023年“中秋”“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涡阳县人民政府星园街道办事处                                  

2023年924日        

附件

 

星园街道2023年“中秋”“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辖区和谐稳定,经研究,现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根本目的在于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确保全街道安全生产稳定。各单位务必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落实,全力以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管理薄弱的行业(领域)和单位实施重点检查,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较大和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为街道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时间

  9月25日起至10月6日。

  三、主要内容

  本次大检查采取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部门)组织人员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隐患排查治理为主要任务,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运输、竹制品厂、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民爆器材、学校、人员密集场所、工商贸等行业(领域)企业等为重点内容:

  (一)企业自查重点

  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安全生产专业人员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基层岗位在工艺流程、基础设备、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加强现场管理,严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二)行业领域排查重点

  1.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重点排查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加油站、加气站、油气储存企业、烟花爆竹(储存、经营)企业、危险货物作业等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突出检查“两重点一重大”和油气储存、烟花爆竹储存经营场所,突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罐区、烟花爆竹运输、存储、经营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

2.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车站、商贸企业、医院、学校、敬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严查巡逻检查、安全防护、事故隐患排查等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严查宗教活动场所、文体休闲娱乐活动场所等是否制定突发情况应急处置预案和防范措施;严查学校的安全制度建设、电器设施管理、实验室化学试剂管理、校园周边环境、大型活动安全、应急预案制演练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加强校车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校车登记管理制度执行、驾驶员和工作人员管理、校车运行安全管理等情况;大型群众性活动是否经过审批、是否制定安保方案和预案;商贸流通和商贸服务企业、占道经营的市场主体在防火、防人员踩踏、燃气液化气使用和交通安全方面是否存在隐患等。

3.交通运输领域。深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严查“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渡口和农忙季节农村面包车、拖拉机、三轮车安全监管,严格按照必须穿救生衣才可以上船的要求执行渡口运输。

4.建筑施工和城乡燃气领域。重点对建筑施工工程、道路建设工程、水利建设工程、电力建设工程、危旧房屋等进行安全检查,严查各类违规行为,突出做好坍塌、坠落、机械伤害、触电、火灾等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强化燃气安全监管,加大安全执法监察力度,强化设施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5.公共设施领域。重点检查镇村供水、供电、供气、渣土堆场等公共基础设施,严查供水、供电、供气建设是否合法合规;供水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排水防范中毒措施是否到位;供热锅炉、压力管道等是否达到安全使用条件,使用燃气场所和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标准;渣土堆场防坍塌、防滑坡措施是否到位;管线管道防占压、防施工破坏等措施是否到位;电力系统是否存在事故隐患等。

6.工贸行业。开展粉尘防爆、有限空间等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强化复产复工、设备检维修、动火等生产环节安全管理,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整治。重点加强对涉及易燃易爆、高温高压等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的安全检查。

7.消防、特种设备等专业领域。突出对消防安全网格化防控体系、多层建筑、电气火灾防控等进行排查;重点排查学校、医院、车站、商场、商住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消防设施、电动车充电、停放、消防安全门上锁、疏散通道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等火灾隐患。开展文化游乐设施和盛装、输送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的承压类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治。开展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车辆专项整治和锅炉、燃气管道等承压类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叉车、起重机械和高风险压力容器专项整治监督检查,狠抓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环节实名制自有化安全管理。严查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持过期证件、持假证作业等行为。

8.食品安全领域。加强对宾馆、饭店、食堂、个体商贩摊点等人员集中的就餐场所和商超、菜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食品安全排查整治,重点检查食品经营企业是否建立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是否具有进货台账,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

9.文化旅游领域。深入开展文化市场和旅游景点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彻底排查各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要将网吧、KTV、放映点等人员密集场所作为排查重点,重点排查占用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安全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等。全面检查旅游景点在道路交通、消防安全、游乐设施等方面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旅游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安全风险提示警示、旅游责任保险等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10.农业机械和养殖领域。加大对农机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摸排拖拉机无证驾驶、无牌行驶、违章载人、酒驾、疲劳驾驶、超载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情况。深入开展养殖厂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重点排查养殖厂的用电线路和易燃物品堆放问题。

  (三)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生命作为最重要的职责,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是否明确,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是否完善。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生产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建立、是否对照执行;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设计中的安全专篇制订执行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制度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隐患排查整理情况。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台账,是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自查工作。

  4.持证上岗及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和农民工、班组长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情况,持证上岗率情况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单位要认清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杜绝松懈和麻痹大意思想。成立相应机构,制定检查方案,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开展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参与检查,做到齐抓共管;各单位按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明确检查时间、人员、方法和目标任务。

  (二)突出重点,全面检查。各单位要以“谁主管、谁负责”和“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立即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忽视任何一个隐患,杜绝重大特大事故发生。

  (三)认真整改,狠抓落实。坚持“不安全、不生产,措施不落实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的原则。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切实抓好整改落实,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落实整改责任、资金、保障措施、整改时限和应急预案,加强整改过程监管,派专人负责,确保整改过程不出事故。逾期不改或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停产整顿或关闭。对整改无望,无法保证安全的,坚决予以关停。

  (四)加强值守,及时总结。要进一步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及时。要落实应急预案,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救援和妥善处置,并按程序、按时如实上报。

  (五)认真分析,全面总结。对大检查情况要认真分析,及时研究解决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成果,分析不足,及时做好大检查的总结,推进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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