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传染病信息发布(转安徽省卫生健康委网站)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公布2023年9月全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2023年9月(2023年9月1日0时至9月30日24时),全省共报告法定传染病26种35125例。
甲类传染病中报告1例霍乱,无鼠疫病例报告。
乙类传染病中除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灰、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炭疽、流脑、白喉、新生儿破伤风、血吸虫病、人感染H7N9流感10个病种无发病、死亡病例报告外,其余18种乙类传染病共报告17442例,死亡54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病毒性肝炎、梅毒、肺结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淋病,占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7.56%。
丙类传染病中除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3个病种无发病、死亡报告外,共报告8种17682例,无死亡病例报告。报告发病数居前三位的病种依次为其它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流行性感冒,占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3.68%。
十月气温逐渐转凉,昼夜温差大,新冠、流感等传染病高发。此外,中秋、国庆“两节”的到来,人员流动频繁,聚集性活动增加,疾病的传播风险升高。安徽省卫生健康委温馨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或外出游玩时,要做好个人防护,重点预防霍乱、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手足口病等肠道传染病,以及猴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流行性感冒、羌虫病等传染病的发生。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公布2023年10月全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2023年10月(2023年10月1日0时至10月31日24时),全省共报告法定传染病25种42142例。
甲类传染病中报告2例霍乱,无鼠疫病例报告。
乙类传染病中除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灰、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乙脑、炭疽、流脑、白喉、新生儿破伤风、血吸虫病、人感染H7N9流感、猴痘11个病种无发病、死亡病例报告外,其余17种乙类传染病共报告18072例,死亡57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病毒性肝炎、梅毒、肺结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淋病,占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8.14%。
丙类传染病中除麻风病、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4个病种无发病、死亡报告外,共报告7种24068例,无死亡病例报告。报告发病数居前三位的病种依次为流行性感冒、其它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占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6.76%。
进入深秋季节,天气日渐寒冷,早晚温差大,呼吸道传染病和部分肠道传染病多发,安徽省卫生健康委温馨提示广大居民要重点预防流行性感冒、肺炎支原体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霍乱、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手足口病、水痘、羌虫病等传染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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