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救济途径公示

浏览次数:510 发布时间:2026-03-24 08:08 字体大小:
   (一)当事人对本局实施的行政执法行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二)在本局拟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依法符合听证条件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
   (三)当事人对本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涡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涡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