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涡阳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的通知

浏览次数:994 发布时间:2023-08-16 09:12 字体大小:


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县中医院医共体: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综合考核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皖医改密2019〕17号)文件要求,为推动我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发展,更好落实“两包三单六贯通”的建设路径,提高医保资金使用效率和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决定由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秘书处牵头,开展2023年上半年涡阳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3年8月21日

二、考核对象

县人民医院医共体、中医院医共体

三、考核组人员组成

 长:栗广飞

副组长:姜纪飞、赵文安、付自民、孙红梅

 员:牛效玲、王  刚、王  帅、王  涛、董晓琦、

蒋真源、张爱国、王迎春、袁晓玲、张浩杰、

 磊、李之源、李春鹏、丁  力、左兰侠、

王子豪、王珑辉、姜静茹

四、考核内容与考核得分

统一行政后勤管理、统一人才队伍管理、统一财务审计管理、统一绩效分配管理、统一医卫服务管理、统一药械业务管理、统一医保基金管理、统一信息系统建设、可持续发展、政府指令性任务落实情况(详见附表)。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财政局考核部分约占10%,医保局考核部分约占40%,卫健委考核部分约占50%。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部门协调推进机制,确保绩效考核工作有序推进。

(二)遵守纪律规定。各有关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等廉洁自律规定,严肃考核纪律,严禁编造、篡改考核资料,严禁利用考核谋取个人利益,严肃查处弄虛作假行为,确保考核客观公正。

(三)开展内部考核。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综合考核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皖医改密2019〕17号)文件要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内部综合绩效考核,由牵头医院制定本医共体绩效考核方案,报县医改领导小组备案并组织实施。

(四)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与医保结余资金分配挂钩,医保基金包干结余部分医共体内的分配,原则上按牵头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 6: 3:1比例标准,由牵头医院内部综合绩效考核、报县医改领导小组备案后,直接拨付到医共体内各医疗卫生机构;其中牵头医院应分配份额,要充分考虑外部绩效考核结果,其扣减部分由医共体内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分配;在保持同级机构分配总额比例不变的前提下,应根据内部绩效考核结果,合理拉开分配档次。医保基金没有结余的医共体,应由牵头医院安排一定资金,奖励医共体内乡村医疗卫生机构。

 

附件:紧密型医共体综合绩效考核指标

 


涡阳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秘书处

2023年8月10日



附件:

紧密型医共体综合绩效考核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说明

指标性质

指标分值

1.统一行政后勤管理

1.1完善制度

1

制定医共体章程

是否制定医共体章程,明确医共体及各成员单位的功能定位、办医方向、管理制度以及举办主体、成员单位和职工的权利义务等内容,并按章程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和权力运行规则。

定性

0.1

2

建立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是否建立健全党委等院级党组织,明确党组织在医共体内部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院长、书记进行分设。

定性

1

3

建立医共体议事决策制度

是否健全议事决策规则,明确各自决策事项和范围,履行重要行政、业务工作先由行政办公会讨论通过,再由党委会研究决定,医共体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的程序。

定性

0.5

4

建立健全医共体管理制度

是否健全民主管理、医疗质量安全、人力资源管理、财务资产管理、绩效考核、人才培养培训管理、科研管理、后勤管理、信息管理等制度,并抓好贯彻落实。

定性

0.1

1.2规划实施

5

辖区内建立紧密型关系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数量

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是否按照规划,覆盖区域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行政村。

定量

0.1

6

乡村一体化

乡镇卫生院是否对辖区内村卫生室实行规划建设、人事管理、业务管理、药械管理、财务管理、绩效考核和信息化的统一管理。

定性

0.5

7

后勤资源共享

牵头医院是否对成员单位房产物业、车辆、洗衣、餐饮、安保后勤等服务实行统一管理。

定性

1

2.统一人才队伍管理

2.1统筹人事管理

8

任命乡镇卫生院院长

是否履行规定的任免程序。

定性

2

9

人事自主权

是否落实岗位统筹、县管乡用、乡聘村用以及医共体内人员统一调配等政策。

定性

1

2.2人才柔性流动

10

下派帮扶

牵头医院是否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派出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且下派人才连续驻点不少于1年

定量

2

11

消除村医“空白”行政村

对村医技术力量不足的村卫生室,是否由乡镇卫生院提供延伸服务,消除村医“空白”点。

定量

0.2

3.统一财务审计管理

3.1财务核算管理

12

组建财务核算中心

是否组建医共体财务核算中心,对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财务统一管理、独立核算。

定性

1

13

财政资金管理规范

财政投入资金是否按规定的资金用途安排使用。

定性

1

14

大额资金使用程序规范

乡镇卫生院大额资金使用是否由牵头医院按规定审批。

定性

1

15

成本控制

百元医疗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费用控制在20元或较上年有下降。

定量

3

3.2内部审计监督

16

组建医共体审计中心

是否组建医共体审计中心,对医共体内部经济活动进行事前预防与事中控制以及事后监督。

定性

1

17

建立健全内审制度

是否建立健全涵盖预算执行、财务收支、内控制度建立、资产管理、工程预结算、招标采购、经济合同执行等的内审制度。

定性

1

4.统一绩效分配管理

4.1考核激励

18

绩效考核与分配方案

牵头医院是否制定医共体绩效考核分配方案,乡镇卫生院是否按照总体方案细化制定本乡镇绩效分配方案,充分调动一线临床医生积极性。

定性

2

4.2人员激励

19

建立调动积极性的分配制度

是否建立健全有利于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体现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

定性

2

20

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重不低于40%或较上年有提升。

定量

2

21

建立促进资源下沉的激励机制

是否对牵头医院下沉医务人员开展诊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合理切块,或将基层医疗机构业务增量部分的3-5%,用于下沉医务人员的补助、奖励。

定性

2

5.统一医卫服务管理

5.1技术规范

22

制定技术标准

是否制定医疗、护理、检查检验、院内感染、公共卫生服务等业务规范,统一医共体各成员单位业务技术标准,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

定性

1

23

规范临床路径管理

牵头医院完成临床路径病例占出院人数的比例较上年有提升。

定量

2

24

建立质量监控指标体系

是否成立质量管理架构,健全医共体内质控网络,完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诊疗规范,一年至少开展两次医共体内质量控制检查。

定性

1

5.2能力提升

25

牵头医院能力建设

牵头医院Ⅲ类及以上手术占比较上年有提升。

定量

2

26

县域内就诊率(住院)

县域内就诊率(住院)=本医共体内参保人员县域内住院人次/本医共体内参保人员的住院总人次×100%。2023年目标值为>87%,未达到目标值不得分,每比目标值少1%,倒扣一分。

定量

5

27

基层能力建设

具备50+N种疾病诊疗能力的乡镇卫生院占比较上年有提升。

定量

2

28

开展外科手术乡镇卫生院占比较上年有提升。

定量

1

29

定期安排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到上级医院轮流进修、学习。每年接受镇卫生院镇不低于3个月进修的人员不少于30人(1分),接受村卫生室进修不少于1个月的人员50人(1分)。

定量

1

30

基层医疗机构诊疗人次数占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总人次数的比例较上年有提升。

定量

1

5.3双向转诊

31

规范转诊

制定转诊病种目录、常见病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标准,并严格执行。

定性

0.1

32

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下转病人不得低于双向转诊总人数的10%。

定量

5

33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家庭医生有偿签约服务的续约率达到合理水平或较上年有提升。

定量

0.5

34

有偿签约人群总体住院率达到合理水平或医共体内住院率较上年有提升。

定量

0.5

5.4公共卫生服务

35

“两卡制”

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两卡制”,定期开展督导评价。

定性

0.5

36

基本公卫经费打包管理

按时按预算比例向成员单位拨付经费,及时进行考核结算。

定性

1

37

加强医共体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使用管理。

定性

0.1

38

规范管理

高血压、Ⅱ型糖尿病等慢病规范管理率达到合理水平或较上年有提升。

定量

0.5

6.统一药械业务管理

6.1药事管理

39

建立中心药房

牵头医院组建医共体中心药房,指导检查乡镇卫生院药事管理、合理用药等。

定性

0.1

40

统一管理

医共体内统一用药范围、统一网上采购、统一集中配送、统一药款支付。

定性

2

41

用药衔接

通过延伸处方、集中配送等形式,方便患者就近就医取药。

定性

1

42

基层药品配备

成员单位用药范围与牵头医院一致,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

定性

2

43

规范管理

加强成员单位临床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与教育,与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检查。

定性

0.1

6.2共享检验资源

44

建立检验检查中心

牵头医院建立消毒供应、心电诊断、临床检验、医学影像、病理检验等中心,为成员单位提供一体化服务。

定性

0.1

45

检验检查结果互认

成员单位在牵头医院的帮助下,逐步达到医疗同质化,2年内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定性

2

7.统一医保基金管理

7.1医保政策落实

46

落实“17+13+X”抗癌药落地

落实“17+13+X”有关抗癌药的采购和使用。

定性

1

47

规范执行医疗服务项目情况

医共体内医疗机构能够正确按有关规定开展医疗服务项目。

定性

1

48

准确执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情况

严格执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定性

1

49

落实公立医院药品网上采购情况

全面落实公立医院药品网上招标采购,除由规定之外,全部网上采购。

定性

2

50

按病种付费政策执行情况

全面执行统筹地区按病种付费政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按病种付费结算率达到40%以上。

定量

2

7.2医保业务管理

51

开展县域内医疗机构监督检查或病例评审工作

制定县域内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并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或病例评审。

定量

1

52

及时向医共体成员单位拨付医保资金

按照县域医共体内医保资金拨付办法,及时向医共体内成员单位拨付资金。

定性

1

53

准确匹配对照医保目录情况

全面准确开展县域医共体内医疗机构HIS中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目录与医保结算系统的匹配对照工作。

定性

2

7.3医保工作效果

54

县域内住院人次占比较上年度增幅

县域内住院人次占比较上年度不得降低。

定量

1

55

县域内住院实际报销比增幅

县域内住院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上年度。

定量

1

56

县域内住院政策内报销比例增幅

县域内住院政策内报销比例不低于75%。

定量

1

57

医保重大舆情处置配合情况

积极配合医保部门处置医共体内医保重大舆情,未出现媒体曝光的负面舆情。

定性

1

8.统一信息系统建设

8.1统一建设

58

互联互通

实现基本医疗(如HIS、LIS、PACS、EMR等)、公共卫生等信息系统建设与互联互通。

定性

0.5

59

信息共享

实现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电子病历达到4级水平。

定性

1.5

8.2远程医疗

60

建立远程诊断中心

建立远程会诊和影像、心电等远程诊断中心,实现远程协作。

定性

1

9.可持续发展

9.1满意度

61

患者(门诊、在院、出院)满意度

患者(门诊、在院、出院)满意度达到合理水平或较上年有提升。

定量

0.5

62

医务人员满意度

医务人员满意度达到合理水平或较上年有提升。

定量

1

9.2医共体发展

63

资产负债逐步降低

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资产负债率较上年减少。

定量

1

64

收支平衡

牵头医院能够实现收支平衡(总收入-总支出≥0),乡镇卫生院实现收支平衡的比例较上年有提升。

定量

1

10.其他

政府指令性任务落实情况

65

县域内医保基金支出占比

医保基金县域内支出率同比有上升0.5分、医保基金县域内基层机构支出率同比有上升1分

定量

1

66

牵头医院加强自生能力建设服务短板学科建设推动

医保备案中流出县外的前10位病种就诊人数同比逐年下降。

定量

2

67

医防融合

心脑血管病、慢阻肺、代谢性疾病等慢病患者,下转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比例达到30%,县乡村慢病一体化健康管理水平明显提升。未达30%的,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

定性

5

68

跨省住院人次占比

跨省住院人次占比=本医共体内参保人员跨省住院人次/本医共体内参保人员的住院总人次×100%。2023年目标值为<7%,未达到目标值不得分,每比目标值多1%,倒扣一分。

定量

5

69

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

目标值≤10%,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2023年医疗收入-2022年医疗收入)/2022年医疗收入*100%

定量

0.5

70

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卫生材料费

目标值≤20元,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卫生材料费=卫生材料支出/(医疗收入-门急诊药品收入-住院药品收入)*100

定量

0.5

71

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业务收入比重

目标值≥35%,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业务收入比重=(医疗收入-门急诊药品收入-门急诊耗材收入-门急诊检查收入-门急诊化验收入-住院药品收入-住院耗材收入-住院检查收入-住院化验收入)/(医疗收入+其他收入)*100

定量

0.5

72

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比重

目标值≥30.5%,(医疗收入-门急诊药品收入-门急诊耗材收入-门急诊检查收入-门急诊化验收入-住院药品收入-住院耗材收入-住院检查收入-住院化验收入)/医疗收入

定量

0.5

73

百元医疗收入中的医疗支出(不含药品)

目标值≤105元,百元医疗收入中的医疗支出(不含药品)=(医疗业务成本+管理费用-药品费)*100/(医疗收入-门急诊药品收入-住院药品收入)

定量

0.5

74

耗材占比

目标值县级医院≤35%,耗材占比=(门急诊耗材收入+住院耗材收入)/医疗收入*100

定量

0.5

75

门(急)诊患者次均医疗费用增幅

目标值≤10%,门(急)诊患者次均医疗费用增幅=((2023年门急诊医疗收入/2023年门急诊人次)-(2022年门急诊医疗收入/2022年门急诊人次))/(2022年门急诊医疗收入/2022年门急诊人次)*100

定量

0.5

76

住院患者人均医疗费用增幅

目标值≤10%,住院患者人均医疗费用增幅=((2023年住院医疗收入/2023年出院人次)-(2022年住院医疗收入/2022年出院人次))/(2022年住院医疗收入/2022年出院人次)*100

定量

0.5

77

公立医院平均住院日

目标值≤8天或较上年减少,公立医院平均住院日=医疗卫生机构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医疗卫生机构出院人数

定量

0.5

78

中医继续教育、师承教育

组织开展中医继续教育,师承教育

定性

1

79

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

组织开展医共体成员单位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参加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及中医适宜技术培训,达到全覆盖。

定性

1

80

中医药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中医药专项资金(村卫生室中医诊疗设备配备、中医重点专科)是否按规定的资金用途安排使用并及时拨付。

定性

1

81

信访情况

医疗机构未明确负责人的扣0.1分,未明确分管负责人的扣0.1分,上半年内属事单位信访未化解1起扣0.1分;越级上访1起扣0.3分;群访1起扣0.3分,扣完为止。

定性

2

合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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