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交通局2023年5月份双随机执法检查结果公示

浏览次数:170 发布时间:2023-06-06 10:08 字体大小:

序号

案件名称

被处罚单位或个人

立案时间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1

皖亳涡交罚〔2023〕1000051号

亳州市(阜汽集团)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第六汽车队

2023/05/05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或者不按照规定的线路、日发班次下限行驶的。

罚款贰仟元整

2

皖亳涡交罚〔2023〕1000058号

翟某兰

2023/05/24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一)项: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

罚款叁佰元整

3

皖亳涡交罚〔2023〕1000050号

南京华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2023/05/10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七)项: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的,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的。

罚款壹仟元整

4

皖亳涡交简罚〔2023〕1000056号

商丘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永城分公司

2023/05/13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七)项。

罚款壹仟元整

5

皖亳涡交罚〔2023〕1000057号

邵某军

2023/05/23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九条第二款:船舶进行涉及污染物排放的作业,未遵守操作规程或者未在相应的记录簿上如实记载的,由海事管理机构、渔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罚款贰仟元整

6

皖亳涡交罚〔2023〕1000055号

永城市正龙物流有限公司

2023/05/15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三十条第(二)项:对未经批准驾驶车货总重超过七十五吨或者车货总重超过规定标准百分之百的货运车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按照下列规定处罚:对货运经营者处三万元罚款,吊销车辆营运证。

罚款叁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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