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徐州至淮北至阜阳高速公路亳州段项目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相关规定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徐州至淮北至阜阳高速公路亳州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2023〕27号)要求,涡阳县人民政府决定征收标里镇李大村、肖庙村,陈大镇王桥村、杨楼村、尹庄村、中心村,义门镇滕刘村、团结村、赵屯居委会,牌坊镇滨河村、丁集村,天静宫街道大田村、鲁庄村、张老家居委会,新兴镇文明村,龙山镇大高村、大何村、董相村、武楼村、西山村、薛长营村、赵庄村,马店集镇大高村、大胡居委会、大罗村、三相村、小康村境内所辖部分农民集体土地。现将征地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征地范围
具体四至范围见用地范围图。
二、 征地面积
征地总面积为216.4539公顷(计3246.8085亩),位于标里镇李大村、肖庙村,陈大镇王桥村、杨楼村、尹庄村、中心村,义门镇滕刘村、团结村、赵屯居委会,牌坊镇滨河村、丁集村,天静宫街道大田村、鲁庄村、张老家居委会,新兴镇文明村,龙山镇大高村、大何村、董相村、武楼村、西山村、薛长营村、赵庄村,马店集镇大高村、大胡居委会、大罗村、三相村、小康村。
三、 其他事项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涡阳县人民政府对被征收土地实施征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挠。
(二)被征地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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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1600020000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