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涡阳县2023年第1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挂钩)城镇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浏览次数:154 发布时间:2023-03-02 11:52 字体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地块1,位于星园街道五里湾社区,拟征收集体土地0.1665公顷,拟征地范围详见附图。

拟征收地块2,位于星园街道胜利社区,拟征收集体土地0.5741公顷,拟征地范围详见附图。

拟征收地块3,位于天静宫街道集贤社区(原蔡楼社区),拟征收集体土地0.3374公顷,拟征地范围详见附图。

拟征收地块4,位于天静宫街道集贤社区(原蔡楼社区),拟征收集体土地0.0451公顷,拟征地范围详见附图。

拟征收地块5,位于天静宫街道刘楼社区,拟征收集体土地0.4207公顷,拟征地范围详见附图。

拟征收地块6,位于星园街道五里湾社区,拟征收集体土地0.4423公顷,拟征地范围详见附图。

拟征收地块7,位于星园街道五里湾社区,拟征收集体土地0.2828公顷,拟征地范围详见附图。

拟征收地块8,位于星园街道五里湾社区,拟征收集体土地0.1933公顷,拟征地范围详见附图。

拟征收地块9,位于星园街道五里湾社区,拟征收集体土地0.0047公顷,拟征地范围详见附图。

拟征收地块10,位于天静宫街道刘楼社区,拟征收集体土地0.0508公顷,拟征地范围详见附图。

被征收土地实际面积及地类以最终呈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的结果为准。

二、土地现状

本次拟征收我县星园街道五里湾社区、胜利社区,天静宫街道集贤社区(原蔡楼社区)、刘楼社区集体土地,总面积2.5177公顷,其中农用地1.8128公顷(耕地1.7641公顷),建设用地0.7049公顷。

三、征收目的

征收地块拟用于工矿仓储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建设。

四、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一)征地补偿标准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执行,充分保障被征地群众的合法权益。《涡阳县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成果》尚未经备案、发布,待成果依法发布后,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宗地地价评估,在征地补偿阶段依据评估价做好相关补偿费用的落实。

序号

权属位置

总面积(公顷)

总面积(亩)

补偿综合地价标准(元/亩)

合计补偿金额(元)

地块1

星园街道五里湾社区

0.1665

2.4975

46600

116384

地块2

星园街道胜利社区

0.5741

8.6115

46600

401296

地块3

天静宫街道集贤社区(原蔡楼社区)

0.3374

5.061

46600

235843

地块4

天静宫街道集贤社区(原蔡楼社区)

0.0451

0.6765

46600

31525

地块5

天静宫街道刘楼社区

0.4207

6.3105

46600

294069

地块6

星园街道五里湾社区

0.4423

6.6345

46600

309168

地块7

星园街道五里湾社区

0.2828

4.242

46600

197677

地块8

星园街道五里湾社区

0.1933

2.8995

46600

135117

地块9

星园街道五里湾社区

0.0047

0.0705

46600

3285

地块10

天静宫街道刘楼社区

0.0508

0.762

46600

35509

合计

2.5177

37.7655

1759872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按照《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涡阳县调整被征收集体土地青苗、房屋及地上附属物补偿标准的批复》(亳政秘〔2020116号)执行。

五、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

对被征收土地所涉及需要安置的人口,采取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险安置,其中:

(一)货币安置补偿具体按上述标准执行。

(二)社会保险安置按照《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办法(修订)〉的通知》(亳政秘〔20178号)执行。

六、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由镇人民政府组织,到所在村委会办理征地补偿登记。逾期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实际调查结果据实补偿。

七、公告期限

2023年2月28日至2023年3月29日。

八、特别说明

被征地村民应维持拟征收土地现状,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有关事项持不同意见或要求听证的,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由申请人向所在村委会(居委会)提出,以社区为单位以书面形式向涡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逾期未书面反馈的,视作无异议。

特此公告。                                 



2023年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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