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涡阳县2022年第11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相关规定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涡阳县2022年第11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挂亳〔2023〕1号)要求,涡阳县人民政府决定征收星园街道朝阳社区、陈李村、金桂社区、锦绣社区、锦源社区、史寨村、俞庄社区境内所辖部分农民集体土地。现将征地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征地范围
具体四至范围见用地范围图。
二、 征地面积
征地总面积为1.3998公顷(计20.997亩),位于星园街道朝阳社区、陈李村、金桂社区、锦绣社区、锦源社区、史寨村、俞庄社区。
三、 其他事项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涡阳县人民政府对被征收土地实施征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挠。
(二)被征地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办理。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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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1600020000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