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住建局行政执法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及监督途径
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执法机构设置:涡阳县住房发展中心、涡阳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涡阳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城市建设股、住房保障监管股、村镇建设股、行政审批股、建筑市场监管股。
办公地址:涡阳县市民服务中心三楼A区
联系方式:涡阳县住房发展中心(0558-7212312)、涡阳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0558-2869639)、涡阳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0558-2862152)、城市建设股(0558-2860565)、住房保障监管股(0558-2860560)、村镇建设股(0558-2860562)、行政审批股(0558-2860561)、建筑市场监管股(0558-2860575)
二、执法职责、权限
按照住建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履行建筑市场、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工程竣工验收、房地产市场管理、物业管理、市政、燃气等监督职责。
三、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5.安全生产法
6.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7.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
8.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四、执法程序
行政检查:检查方案→实施检查(询问调查、现场查看、查阅文件资料、取证材料、其他)→检查报告→处理决定→处理决定落实情况→对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移交综合执法部门→综合执法部门对办理情况进行反馈→结案
五、监督途径
监督机构:政策法规股
电话:0558-2860559
邮箱:gyxzfhcxjs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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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1600020000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