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04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浏览次数:291 发布时间:2022-07-05 15:04 字体大小:

刘义华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开展老旧小区私搭乱建现象专项整治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福光苑小区为还原安置、保障房、中医院职工福利房等组成,共计建设18栋,建筑面积8.3万平方米,818套住房。小区房屋由天静宫街道于2009年陆续交付业主使用。华星怡和园小区:未有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行业主自治,共计建设15栋,424套住房;阳光花园小区分三期建设,共计建设41栋楼,2077套房屋,从2009年陆续交付业主使用。

按照《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涡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涡阳县城乡规划区范围内违法建设处置流程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自建家属院的单位会同地方街道社区继续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城管执法负责查处小区内损坏、侵占公共绿地的行为;负责做好房产、规划部门移交的、群众举报投诉的私自改门扩院、私挖地下室、私搭乱建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同时,县住房部门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巡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劝阻、制止、上报。县住房部门将会同城管执法、属地街道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切实保障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


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613

 

单位联系电话:0558-2862865

办复类别:B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县绩效评价中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